重庆市江北区新村实验小学
- 别名简称:
新村实验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
- 学校地址:
重庆市建新东路14号
二手房 (12个小区)
共1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和方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招生范围计划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渝北一村、渝北二村. 2、建东一村:建东一村29号、建东一村35号、建东一村61号、建东一村62号、建东一村66号、建东一村67-68号、建东一村76-78号 。 3、建新东路1-27号(单号)。 4、建新东路24号(川维招待所)旁小路入口,沿中野路至建新东路右侧相对封闭的区域。具体包建新东路8―26(双号)、 建新东路30号(老教师宿舍)、建新东路54号(白云大厦)、建新东路66号(刚果公司家属区)、68号(白苑楼)、70号(白苑楼)中兴村13号(区分局房)、中兴村16号(区分局房)。中野路5号附8、9、10号 5、塔坪80――86(双号) 二,招生政策: (一),“三对口”招生。 按照市区委教委规定,我校招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于适龄儿童,父母以及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地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助购房,户籍长期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户主或房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监护人一起在实际范围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请符合以上要求年满六岁的儿童在父母或监护人的带领下,持户口簿,房产证等能够印证以上情况的合法材料(眼原件以及复印件)前来我校第一教学楼报名。 (二)根据市区委教委政策,我校完成“三对扣”招生政策后,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继续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在招生范围内,并出生户口就挂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实际地址居住。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一起在招生范围内居住满3年以上。 3,适龄儿童父母在江北区且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购房满两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的。 4,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其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购房满3年以上。 请符合以上实际情况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带上户口本,房产证等能够印证以上有效合法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前来我校第一教学楼登记报名,满额为止。 三,录取办法。 持“三对口”或“两对口”的情况,我校审查材料以及进行相关调查后,对情况属实的学生进行录取。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