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2023年5月19日16:0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取得联系,经沟通已告知您,在社会团体中,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和副会长不能为同一个人。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2023-05-18 07:58:001个回答
答: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2023年5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您取得联系,经沟通,已告知您依据《广东省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第四十三条,会长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不可任社会团体的法人。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2023-05-14 07:44:00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