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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拆迁安置用地布局规划方案公示

株洲网2013/07/05 10:2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随着株洲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土地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解决农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已成为推动各项建设的重要前提。为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2010年9月天元区政府委托株洲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天元区拆迁安置规划(修编)工作,拆迁安置范围扩大至三个办事处(12个管理处)、两个镇(23个行政村)。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www.hnzzgh.gov.cn),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陆株洲市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33 ,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总师室 地址: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白洪昌22872424 吴婷22668826

株洲市规划局

2013年7月5日

1、规划背景

随着株洲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土地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解决农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已成为推动各项建设的重要前提。为能更好地结合天元区实际情况,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农民拆迁安置的留地范围、标准,留用地进行规划管理, 天元区政府2010年委托株洲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天元区拆迁安置规划(修编)》工作。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湘江、东至湘江、南至湘渌快速路、西以武广高铁及株洲市与湘潭市界为界,包括三个办事处、两个乡镇;共12个管理处、23个行政村,现有土地总面积1.25万公顷,合18.76万亩。主要涉及乡、镇、办的情况如下:

嵩山办事处:隆兴管理处、东湖管理处、莲花管理处、大坪管理处;

泰山办事处:张家园管理处、徐家冲管理处、天台管理处、新塘管理处;

栗雨办事处:栗雨村、王家坪村、凿石村、南塘村;

马家河镇:中路村、新马村、农科村、万丰村、高塘村、仙岭村、月塘村、泉源村、浅塘村、金龙村、太高村;

群丰镇:响塘村、白莲村、合花村、旗云村、高台岭村、长岭村、湘云村、新文村、妙泉村、江璜村、新塘村、湘滨村。

3、规划原则

3.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3.2 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采用生产和生活相结合的模式为主、单独设置生产安置用地为辅。

3.3 用地选址充分遵循村民风俗及生活习惯,办事处、乡镇均按村为单位遵循就近优先优地安置,集中选址预留,因规划条件限制的,可适当分散。

3.4 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规模按《株洲市土地征收预留安置用地实施细则》和《天元区预留安置用地实施暂行办法》控制规划范围内的留地总量,实现规划区内整体平衡。

3.5 选址预留用地与各个相关城市规划成果充分协调,强调规划的可操作性。

3.6 选址地应当遵循交通便利,拆迁量少,工程量少的原则。


4、规划目标

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首先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址及布点规划,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征地拆迁安置及村民聚居点建房难的问题,同时给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保障城市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5、规划选址用地规模

本次用地选址规划布局按城市建设区与生态保护区两部分来分别确定规划选址用地规模。

5.1 城市建设区范围

按《实施细则》规定,规划预留的安置用地作为村民生产和生活安置用地。预留安置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的10%-15%(人平土地在1亩以上的按10%,1亩以下〈含1亩〉的按15%);

规划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现有土地总面积1.25万公顷(187500亩),主要涉及嵩山、泰山、栗雨三个办事处的12个管理处、马家河镇11个行政村及群丰镇12个行政村,拆迁人口5.65万人,规划选址预留安置用地总面积为961.83公顷(14427.5亩),占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13.0%。参照安置房建设留地标准为55平方米/人的标准,确定规划区内预留生活安置用地为330.5公顷,确定规划区内预留生产安置用地为624.44公顷。生活安置用地与生产安置用地比例约为35:65。

5.2 生态保护区范围

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现有土地总面积516.88公顷(7753.2亩),主要涉及马家河镇的高塘村、金龙村、太高村3个行政村,生态保护区内拆迁安置按55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标准在保护区外进行集中安置。

6、各乡、镇、办事处预留用地布局规划情况

规划区内预留安置地一共安排84处,总用地规模961.83公顷(14427.5亩),主要分为已批安置用地和规划安置用地两个部分。其中,嵩山办事处和泰山办事处所辖范围在现状建成区内,本次只考虑预留生活安置用地。天元区建设局建设的村民安置用地--湘湾小区,用地为10公顷(150亩),主要安置嵩山办事处及泰山办事处村民,安置户数分别为661套、570套。

6.1 嵩山办事处

现有土地总面积593.1公顷(8897亩),全部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办事处预留安置用地共64.52公顷(967.8亩),已建、在建安置用地21.37公顷(320.55亩)。规划安置用地中高科集团控制用地20.0公顷,交发集团控制用地6.4公顷。

6.2 泰山办事处

现有土地总面积338.6公顷(5078亩),全部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办事处预留安置用地共31.92公顷(478.8亩),已建、在建安置用地15.27公顷(229.05亩)。规划安置用地中交发集团控制用地16.1公顷。

6.3 栗雨办事处

现有土地总面积1456.7公顷(21850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1330公顷(19950亩)。办事处预留安置用地共110.06公顷(1650.9亩),已建、在建安置用地21.20公顷(318亩)。

6.4 马家河镇

现有土地总面积4338.5公顷(65077.5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面积3994.5公顷(59918亩),非城市建设区344.1公顷(5161.5亩)。预留安置用地共400.5公顷(6007.5亩),已建、在建安置用地15.04公顷(225.6亩)。

6.5 群丰镇

现有土地总面积3716.4公顷(55746亩),其中城市规划建设区面积2837.3公顷(42559.5亩),非城市建设区879公顷(13185亩)。预留安置用地共299.09公顷(4486.35亩),已建、在建安置用地7.03公顷(105.45亩)。

7、各投资公司控制用地分布情况

规划范围内主要涉及市国土储备中心、交发集团、城发集团、湘江集团、高科集团、武广公司、市商业银行、神农城项目及湘水湾项目九大投资公司控制用地。本次规划原则上优先根据村民的选址意见,以村为单位在各大投资公司控制用地中划出10%-15%的用地作为村民预留安置用地。

规划区范围内市国土储备中心已控制用地总面积为194.2公顷(2913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为13.7公顷(205.5亩);交发集团已控制用地总面积为335.3公顷(5030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为64公顷(960亩);高科集团可控制用地总面积为3372.7公顷(50590.5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为192.2公顷(2883亩);城发集团已控制用地总面积为274.8公顷(4122亩),本次规划预留安置用地为5.4公顷(8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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