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五部门联手整治物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现象
漳州站官方实播台2021/08/09 10:0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笔者从漳州市城管局获悉,日前,漳州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相关问题制定整治措施,整治物业侵占小区公共现象。
近日,笔者跟随芗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龙门天下(在售房源)小区进行整治。经复查,该小区内电动车停车场存在做饭、休息、经营三合一的安全隐患现象、未能提供电梯淘屏广告收入台账,以及游泳池、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缺失等公共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该小区所在物业厦门大洲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单。
芗城区城市管理局物业中心负责人王艺友表示,上周过来复查,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减分。今天过来对企业进行信用减分。下一步企业再不整改的话,依据福建省物业条例,我们就是对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至3万元。
根据《方案》,小区的公共主要指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以及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在7月16日至7月31日抽查核实阶段中,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核实。8月起漳州市将开展集中整治,市民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反映上述问题线索。(杨智超 蔡佩雅 叶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