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楼盘降价一千多 已购房者难接受讨说法
齐鲁晚报2011/12/20 13:3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18日,济南西南部槐荫区绿地国际花都售楼处,100多位购房者要求退房,原因是他们听说该楼盘房价降了1000多元。就在20天前,因为房子降价,购房者来到济南市纬十二路路劲御景城小区售楼处讨说法。
房价降了,已购房者讨说法
御景城等楼盘的购房者,在听说自己的楼盘降价之后,则没有了耐心。
一位购买御景城二期房子的购房者对记者说,“原价8000多元,现价6000多元,一下差了这么多,谁受得了啊?”他们要求“补偿差价”。
18日中午,在济南西南部一售楼处,购房者徐先生的说法引发众多购房者共鸣,这些购房者直接要求“退房”。“我买的时候6500元一平米,现在听说均价才5200元左右,我们挣钱不容易,他们凭什么一下降这么多。”对此,众多已购房者选择了找开发商讨说法。
降价说法,开发商遮遮掩掩
针对“降价传闻”,开发商们纷纷予以否定。路劲御景城及槐荫区两处楼盘的开发商,在回复已购房业主降价的质疑时,不约而同地用了“内部团购”说法。
上月28日,御景城方面开发商表示,降价房属于“内部团购福利房,不对外出售”,并且这些“内部团购”房子,在业主们讨要说法的那天,已经不再出售。
12月18日,面对百余位购房者的质问,槐荫区这家楼盘说法则是,此次系他们与某单位签订了一项战略合作协议,降价房是给该单位员工的“内部福利,团购价”,“不对外出售”。
“无论如何都是公司行为,业主们应该管不着吧?”谈及此,御景城方面一位负责销售的李先生感觉很委屈。“即使降价,我们也符合国家政策,有什么不对吗?”
专家说法>>理性对待楼盘降价
“没有房产商敢承认自己降价。”济南房地产市场一位资深人士表示,从开发商到普通购房者,对房价都比较“敏感”。
“不管房子降不降价,都应该理性对待。”谈到购房者的“维权行为”,齐鲁律师事务所陈福瑞律师表示,买房之前,业主都会跟房地产商签协议,那就要按合同办事。“就像买股票一样,能接受,贬值也要承担。”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也认为。
“降价是市场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教授说,从长期来说,及时给房地产市场降温,防止泡沫增大,无论对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