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二手房交易有关事项通告 要求房产中介明确费用标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1/06 14:3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11月5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二手房交易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市民:
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现就二手房交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限购区域)、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收取相关费用。
二、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名义收取二手房交易代办费用。
三、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收取佣金服务费用时,必须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乱收费及诱导消费。
四、二手房交易办事指南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查看,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前往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
五、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中介机构所在地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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