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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房产市场调控新政 报价过高项目暂不发预售证

陕西日报2013/11/30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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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楼市须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报价过高项目,暂不予核发预售证。同时,政策还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用地供应,建立保障房土地储备制度,优先向保障房项目供地。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稳定房价责任。按计划均衡供应住房用地,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房价控制目标顺利完成。

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做好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引导工作。对新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参照周边前期项目价格,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通知》明确,西安市将继续严格执行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严肃查处住房骗购、违规信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用地供应,2014年一季度末,制定并公布2014年全市住房用地计划,确保2014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加10%。建立保障房土地储备制度,优先向保障房项目供地。

优化保障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实行租补分离、阶梯租金,逐步增加廉租房、公租房的供应量,构建以租赁性保障房为主的保障房供应体系。

西安市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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