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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拆迁款继母独享长子无份?发回重审!

武汉晨报2017/05/1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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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独享300万拆迁款?

王先生(化姓)有亲兄弟姐妹3个,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一个妹妹,又生了一个老幺。父亲与继母在武汉某城中村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用旧砖旧瓦旧木料盖了一层几十平方米的平房。6个孩子相继长大。其间,老大老二出钱出力将平房改建成200平方米的四层砖瓦房,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2014年,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

2015年拆迁,该房可获得拆迁款300多万元。2016年,继母将王先生及其同母兄弟姐妹告上法院,要求独占拆迁补偿款。法院判决支持继母和继母生的两个子女的要求。

朱宏伟律师仔细查看该案判决书后发现,判决书超越了诉讼请求范围,违反法定程序。

王先生委托朱宏伟律师上诉至武汉中院。近日,武汉中院采纳朱宏伟的意见,将该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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