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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小区停车费没正规发票

武汉晚报2016/01/11 07:5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一段时间,东湖高新区金谷明珠园小区业主拨打武汉晚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设置门禁,对小区汽车、电动车甚至自行车收取停车费,但无法开出正规票据。细心业主发现,收费物业公司之所以开不出发票,是因为物业公司资质早在一年前就被注销了。

梅女士在这里居住了10年。她说,前不久,小区在门口设置门禁,对进出小区的轿车、电动车、自行车收取停车费,但当业主们索要发票时,收到的却是一张落款为金谷明珠园车辆停泊收费专用章的收据。收据上看不到收款单位,实际上就是一个自制的印刷品。有业主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此事。结果发现,小区的兴旺物业管理公司已于2014年被注销了资质。

“我们被一个没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了一年多。”对于居民的说法,记者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办公室,负责人王先生承认物业公司的资质确实被注销,但是现在管理小区的早就不是原来的物业公司了。王先生拿出了一份小区业委会提供的委托书,上面写到:“经居委会核准,由原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王先生全面代管小区,待后续物业公司接管时正常移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老旧小区可以自行管理。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认为,业委会将物业全面委托个人属违规。“可以由业委会自行管理,个人参与部分工作,但是不能以代管的方式全面管理小区。”

武汉市房管局回复称:业委会应该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招标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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