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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潍坊新学区划片 中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房天下房天下2015/06/19 17:2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学校7月17开始报名民办学校7月5日开始报名

今年潍坊市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保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于暑期放假后进行。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7—20日,8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原则上在暑假开始后、公办学校招生前进行。中心城区(奎文、潍城、高新、经济、保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不方便网上报名的学生可到招生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中心城区民办小学于7月7-9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现场确认。

中心城区民办小学、初中随机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其中,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高新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高新区学区划片出炉:

一、入学年龄及班额

(一)小学生年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班额。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二、招生时间 

(一)公办学校

次报名时间:7月17日-20日;第二次报名时间:8月10日-11日。

(二)民办学校

报名时间:7月7日—9日到学校报名并现场确认。

具体招生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三、招生原则

(一)公办学校

1.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直升

高新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坚持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就近安排入学;户籍与房产不一致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

2.严控择校、明确政策、确保秩序

按照《义务教育法》“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要求,严格控制择校行为,到公办初中择校的学生,中考时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接收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择校学生。

3.特殊条件、适当放宽、确保公平

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实现“应上尽上,能上尽上”。孤独症儿童入学,可到潍坊盲校孤独症儿童班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5〕59号)执行。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经民办学校确认的学生直接入学。

小学、初中随机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当日公布录取结果。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报名、录取时间的,需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核准。

四、入学条件

1.高新区户口学生

有效户口为两代,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一致,且户口与房产证住址相符。学生户口与父母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母、外祖父母上的不作为入学条件。

2.非高新区户口学生

六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经济、保税)学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六区以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双方的居住证明;

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③本人及子女户口簿;

④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或监护人双方的劳动用工合同;

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

教育局依据各学校空余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在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五、今年划片情况

今年热点学校的划片没有发生变化:

1.北海学校(同去年)

小学、初中同一招生片区,未作调整。

A.北海路以东,潍县中路以西,胜利东街以北,福寿东街以南; B.北海花园;C.金马路以东,潍县中路以西,胜利东街以南,健康街以北。

2.东明学校(同去年)

(1)小学

北海路以东,潍县中路以西,福寿东街以北至高新区边界。

(2)初中

A.北海路以东、潍安路以西、福寿东街以北至高新区边界;

B.健康东街以北、潍县中路以东、惠贤路以西、福寿东街以南。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奎文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奎文区学区划片出炉:

一、招生原则

奎文区2015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

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都需要入学;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二、招生有关政策规定

1.时间安排

奎文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报名阶段。中小学统一安排在7月17日至20日。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学区划分,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

二是审核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阶段。初中在7月23日至29日进行审核,7月30日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初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小学在7月31日至8月10日进行审核,8月11日公布小学录取名单,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是补报阶段。8月21日,中小学统一安排一天时间解决未能在规定招生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再报名问题。8月24日至25日审核补报学生材料,8月26日发放补报学生入学通知书。

2.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潍教发〔2007〕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划定随迁子女入学学区。学生可以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随迁子女招生学区划分,在统一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不收取借读费、学费和杂费。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居住证;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3.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自主确定招生方案,依法自主进行招生。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潍坊市中心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www.wfmbzxx.cn)。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小学部)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8—19日,“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20日上午,并于当日公布录取结果。德润学校因承担部分片区义务教育任务,空余的学位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自主确定招生方案,具体招生政策可登录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

奎文区德润国际学校咨询电话:5077075

奎文实验初中咨询电话:8880319

潍坊中新双语学校咨询电话:2109181

奎文区金宝双语学校咨询电话:2081931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奎文区辅读学校招生时间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学龄段智障、自闭症儿童少年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将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五、咨询联系方式

有关招生政策和信息,区教育局将在奎文教育网及时发布,家长可到奎文教育网http://www.kwedu.cn中的招考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家长如有不明白的问题,也可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2226016进行咨询。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潍城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潍城区学区划片出炉: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时间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7月17日至20日,8月18日至20日。

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7月5日至6日,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9日。

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并现场确认时间:7月7日至9日。

三、招生办法及要求

1.小学招生确保2009年4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大限度招收六周岁(2009年8月底前出生)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2.城区学校招生实行按照学生户口、住址等条件划片招生的办法,严禁跨学片入学。学生户口必须至少随父母一方,户口与实际住址一致且房产主为父母一方;两套住房者以常住房为准且户口在该住房上。

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以此为据划片入学。

3.小学招生,各小学要通知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儿童持房产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和《儿童接种证》到所属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育局复核后,方可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4.城区初中招生,由新生所在小学组织填报有关毕业生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普教科依据招生计划统一向各中学划拨,各中学在审核新生的有关报名证件后,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中学招生,由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小学填写毕业生档案,经区教育局验核后,由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安排接收学校,发放盖有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5.民办学校招生按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5〕59号)要求,在市、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与监督下进行。①各民办学校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②民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优先保证本学片、本区学生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2日上午9时开始,12时前结束,并于当日向社会公示录取结果。

6.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1年以上)、父或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1年以上),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父母计划生育证明等,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其适龄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招生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需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由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妥善安置。

7.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歧视和拒绝接收,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8.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制定关爱帮扶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9.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10.属潍城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潍城上初中的,凭户口本、房产证和义务教育证书到所属初中学校办理手续,统筹安排入学。

11.潍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8188709、8188416。


 

据房天下房天下了解,2015年潍坊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6月19日召开,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经济开发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经济开发区学区划片出炉:

1、锦绣学校:青银高速公路以南张氏街道所辖居民小区。

2、锦程小学:青银高速公路以北张氏街道所辖东贾一、东贾二、邢石村、店子村、双庙、三娘庙、杏冢子、东小营、西小营9个村及居民小区,北城街道东王村、西贾庄村、罗家、前杭埠、后集、田西、龙爪树、店东、店西、东南阳、西南阳、莱章、大庙、小里庄、马家埠、田东、纪家庄子、郭家楼、辛正、大台、后官庄、后杭埠、前官庄、小贾庄、李家庄子、北里庄、东庄家、茅埠、塔寺庄29个村及所属居民小区,双杨街道湖淋埠、丁家屋子、永宁官庄、前阙、前小河5个村。

3、实验小学:张氏街道北杨、宋家、范家3个村。

4、锦程初中:张氏街道所辖18个村及所属居民小区,北城街道所辖29个村及所属居民小区,双杨街道湖淋埠、丁家屋子、永宁官庄、前阙、前小河5个村。

5、双杨街道各学校招生范围

(1)双杨小学:潘家、庞家、马家、邵家、耿家、青冢子、碑子、洪福寺、扈家、双杨店、杜家庄、后小河、中小河、后阙庄、时家埠、三埠子16个村,街道各部门、三厂一校。

(2)孙家小学:埠头子、孙家、后吕、前吕、万家、徐家、刘家、丁家、王固庄9个村。

(3)华疃小学:华一、华二、华三、华四、前岭、后岭6个村。

(4)双杨初中:双杨街道31个村(除淋埠村、丁家屋子村、永宁官庄村、前阙村、前小河村5个村)。

(5)南张氏小学:南张氏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寒亭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寒亭区学区划片出炉:

一、学校招生片区划定

(一)城区公办初中

1.第六中学:益新街以北城区片、益新街以北开元街道片区、寒亭街道中心小学片区、寒亭街道叶家庄子社区小学片区。

2.外国语学校:益新街以南城区片、益新街以南开元街道片区、寒亭街道仓上小学片区。

(二)城区公办小学

1.河西学校:通亭街以北,以丰华路为界,至城东城区片(含前后中仉庄、河西村),全部归河西片区。

2.实验小学:丰华路以西至友谊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河街城区片(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归二小片区),归实小片区。

3.实验二小:友谊路以西至上港路(百汇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北外环城区片(含南北营村),加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等(含化纤厂住区),归二小片区。

4.外国语小学:通亭街以南、原西杨小学片区(东西杨家埠、东西三角埠等),至海龙路以东(陈家官庄、徐家楼、唐家村、朱谭)城区片归外国语小学片区。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5]59号)制定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报市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各街道学校

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各街道教管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位置和生源户口合理划片招生,街道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街道辖区生源。

二、入学条件及要求

(一)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到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区教育局批准。

(二)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寒亭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

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三)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上尽上”。随迁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居住地学校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2)居住证(寒亭本区不需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5)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和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入学,对盲聋儿童可推荐到特教学校入学,其他儿童可随班就读,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与教育指导,实施“一人一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工作。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五)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六)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居住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等收据。(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区直公办学校入学材料由学校进行初审,然后报区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下发入学通知书。各街道学校招生由街道教管办具体负责,经教管办审核批准后下发入学通知书。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办学校招生

各公办中小学要首先确保片区内持有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时需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各公办中小学完成片区内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时,在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位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具体批次如下:

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房产在片内且具备随迁子女就学条件。

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其子女愿意到城区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初始年级的。

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或者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是具备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条件。

第四批次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时间:7月17-20日。

报名地点:各中小学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暑假开始后、7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三)区教育局审核时间

区教育局将实行分批次审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月19日,记者从2015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潍坊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从7月17开始,民办学校从7月5日开始。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坊子区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2015年潍坊坊子区学区划片出炉:

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一)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全区小学一年级新学年所有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各街道(学校)要统筹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确定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确保无缝隙、全覆盖。对于长期班额过大、招生服务片区内生源较多的学校,要合理稳妥地调整招生范围,防止校际生源不均、杜绝大班额等问题。招生范围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由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做到先听证后决策。各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小学,招生范围由各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划定后报区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备案。所有初中学校和新老城区小学招生范围按去年范围不变。

(三)开展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3号)要求,为创新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有条件的街道可参考九龙街道学校发展共同体做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学区。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区整体规划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构建小学与初中纵向衔接、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形成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新格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时间安排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暑期放假后开始,8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保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统一于7月17—20日进行。

各街道(学校)要尽快研究制定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道(学校)招生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未经教育局审批,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或滞后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切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一)做好当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新生报名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小学新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对不能提供接种防疫和计生证明的,可督促家长补办并做好记录即可,不能因缺少该项证明拒收学生)等。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确保“应上尽上”。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1年以上)、父或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1年以上),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父母计划生育证明等,到居住片区所属学校申请报名,由所属学校负责资格验审,入学手续存在争议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可通过实地调查等其他验办法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片区内生源过多,超出学校接收能力时,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生源学校具体组织,附近相关学校、家长等代表参与,通过电脑排号分流,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需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妥善安置。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各街道要认真做好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统计、评估鉴定和入学安置等工作,实施“一生一案”,确保辖区内各类残疾儿童及时入学(或送教上门)。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做好盲聋哑儿童、孤独症儿童的入学宣传工作,盲童、孤独症儿童推荐其到潍坊盲校(含孤独症儿童班)就读,聋哑儿童推荐其到潍坊聋哑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等入学工作。各街道(学校)要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制定关爱帮扶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区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五)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投资者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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