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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不要提取了!潍坊公积金新政即将实施

房天下2014/09/26 03: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2014年5月30日,潍坊市政府发布了《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期限、额度、利率等都进行了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现如今,10月1日即将来到,潍坊公积金新政即将实施!房天下郑重提醒:想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就不要再提取公积金了!

随着10月1日的步步逼近,潍坊是否实施新的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也成了很多人关心的大问题。9月25日,房天下致电潍坊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答案,“10月1日起,潍坊就要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政了。”

潍坊公积金新政

《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不得超过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额度;不得超过国家、省、市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倍数计算;贷款期限5年及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等标准确定,上述四项中的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

此次新规贷款额度中加了一条“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倍数计算”,让潍坊很多购房者着实恐慌了很久,毕竟新政实施之前,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装修房屋等等,也算是一笔可以动用的固定资产。如此一来,公积金则不能随意提取了,不然,如果公积金账户里只有很少的余额,买房时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必然会受限制。

潍坊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房天下,自10月1日公积金新规施行后,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也将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四项中重要的一项。其余三项为常规规定,基本比较好满足。而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一项,则将按照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如果是单身人士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样只能按余额的15倍来计算贷款额度。

各个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同,差距甚大,对于公积金缴存基数很低的购房者来说,一月仅二三百元的公积金数额,需要攒几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潍坊一家私企工作的刘先生,目前公积金缴存额度为每月288元,单身的他打算下半年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如果想要申请25万元的贷款,那么在此之前,他需要缴纳近5年公积金。而刘先生的同事小王,在2013年年底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只缴纳了一年公积金的小王,轻松申请到了20多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新政的实施,对公积金缴纳基数低、工作年限少的屌丝们来说,无疑是一大噩耗!想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基本是不可能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潍坊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潍坊公积金贷款房源

1、期房

借款人所购期房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署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购买尚未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开发楼盘,借款人需提供可用于抵押的自住住房或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并需在签订购房合同6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现房、二手房

借款人所购现房及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并需分别在办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或过户手续后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期限

执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期限。目前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公积金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年60岁、女55岁);

2、二手房、押旧买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坐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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