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津公积金新政 一套房一年内只能用一次公积金

北方网2013/11/23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提要: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文件定,一套私产住房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购买该套住房的职工在该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交易的购房职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上述交易的购房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尚未出售该套住房。

为打击和防范部分不法中介利用小金额、小面积私产住房反复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获取高额非法的行为,本市将于12月20日执行新规。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文件规定,一套私产住房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购买该套住房的职工在该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交易的购房职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上述交易的购房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尚未出售该套住房。

政策出台后,在对不法中介做到精准打击的同时,对正常交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构成任何影响。据有关专家对本市私产住房交易情况研究统计,本市历年住房市场交易规律是,居民在购买私产住房后,通常在至少5至6年后交易,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比例极小。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