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改造资源共享 太原市每年要新增停车位2万个
太原晚报2017/01/23 07:0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难问题,昨日, 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我市要多措并举增建停车设施,“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各类停车位2万个。
缺口尚有十余万个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接近每4人一辆车的比例。但相应的停车位却严重不足,缺口约为十余万之多。这主要是因为多年来城市道路规划、城市规划与停车场规划严重脱节,机动车保有量及机动化出行比例又迅速增长,导致基本车位和出行车位的需求激增。同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导致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摸底调查显示,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主要为中环范围内的建成区,集中在老旧住宅小区、大型商业、办公、医院和 等区域。
八种形式增建停车设施
我市将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停车设施,增加停车供给。分别为:
——根据停车需求,在现状公园周边改造,或结合年度公园、游园建设,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利用规划停车场用地,规划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城中村改造用地以外和棚户区改造、道路拆迁腾出的小地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城市交通枢纽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按照《太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中停车需求预测,既有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对现有用地进行挖潜,利用空地、平改立、拆迁非功能建筑(临时用房)腾地或利用配套绿地、道路广场地下空间建设专用停车设施,增加停车位,补充配建或增建对外服务。
——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 存量建设用地、各区 结合“裸露”地面治理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结合城市次干路、支路及背街小巷建设,在部分交通条件允许的路段划定路内停车位或利用新建高架桥下建设停车设施。
——新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逐步改造为停车设施。
——利用项目代征城市公共用地(如绿地、道路广场等)建设临时停车设施。
鼓励社会力量 建设
我市还鼓励社会力量 建设停车设施。具体来说,鼓励国有 公司、民营资本和停车设施制造经营企业,利用规划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道路广场等城市地下空间, 建设公共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老旧住宅小区、医院、商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建设土地,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为了鼓励建设停车位,我市还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例如,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广告设置规划要求的,可以结合景观设置广告位,广告设置阵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全额返还。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此外,我市还会制定出台《太原市停车管理办法》,确保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有章可循。而且,开展全市停车普查,建立全市停车智能管理信息系统,使停车设施的管理逐步实现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