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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查你的房屋信息?

房天下房天下2015/04/01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201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行。随着老百姓对个人隐私越来越重视,哪些人可以查询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时需要哪些材料?……这些问题,大家尤为关注。

该条例明确规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即指不动产的真正所有人,通常是指房产证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查询本人所有的不动产信息。

利害关系人即指与不动产之间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通常包括:

1.与不动产交易有关的人。由于涉及不动产交易安全,这类人可以提供相关交易证明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有关不动产的归属情况。例如,买受人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可以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有关不动产的归属情况;当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时,两位买受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归属情况,根据记载的归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所有人。

2.不动产的继承人。不动产的继承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受继承证明,同样可以查询不动产信息。

3.夫妻共有的不动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不动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在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之后,也可以查询婚姻存续期间的不动产信息。

我国严禁个人仅以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为条件来查询相关不动产信息。而依据个人之间的借条、商务往来的合同来查询相关信息则需要委托律师来查询。(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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