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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 需花三成房价续地

每日经济新闻2016/04/17 08:5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近日,一则《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须按房产价格三分之一缴费》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

政策春风频吹,多重利好推动,今年一季度,楼市异常火爆,尤其是上海、深圳一些重点城市,就二手房而言,不时出现房东临时提价毁约,但对于温州部分购房者而言,却遇到比这更为尴尬的事情。

当地一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100多万元的房产,续期就要再缴纳30多万元。

事情经过:高价买了土地到期的二手房。这起尴尬的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今年3月份,温州市民王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和契证后,但是4月7日,买卖双方去过户土地证时却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在3月4日过期了。王女士来到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

这并非个别情况,经温州国土部门初步摸排,单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底到期的房产有600多宗(套)。

温州发生的这件事,对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标志性意义。 

之前尚无实际案例,物权法也未做详细说明。针对个别事件,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此事关系到目前土地制度的基石,不能简单按照现行规定从事。政府应避免懒政思维,尽快给出指导原则和操作细则。

如果70年产权的住房,主流的做法是后续用地使用权会自动更新,而非补缴,所以普通民众并不需要太担心。而部分土地使用年限不清晰,或明显短于30年,则补缴可能性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市中心的用地用房,但此类物业估计比例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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