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新拆迁条例将撩开面纱 行政强拆将被取消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11/24 10:0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新华网)23日上午记者获悉,新拆迁条例有望近期出台,行政强拆将被取消。

“与今年初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补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迁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有专家透露。

看过新版草案,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告诉记者:“补偿问题比年初的征求意见稿写得清楚多了。老百姓能很清楚地知道,哪种情况应得到补偿,哪种情况不应得到补偿。”

“不光在补偿数额上,在补偿方式上,也强调可选择的灵活多样,比如提供产权置换、回迁等。总体感觉草案比较强调补偿的人性化,满足个人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她是多次参与拆迁立法的学者之一。

按照草案,今后不允许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参与搬迁,这意味着以后拆迁许可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证实,新版草案拿掉了行政强拆。取消行政强拆是他的一贯观点。沈岿说:“在强制拆迁问题上,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是应有的平衡。”

事实上,强制拆迁并不等于暴力拆迁。多数人已搬迁,少数人拒绝搬迁的,将影响更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强制拆迁必须有,但是严禁采取断水、断电、断气、断路等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

延伸阅读:

国务院法制办人士:新《拆迁条例》出台在即

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8个月再无下文 血拆或将继续

南通拆迁户购高层低价房有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形成草案初稿

新拆迁条例终出初稿 "被拆迁人"变"被征收人"

国土资源部:政府不得直接插手土地拆迁


(来源:现代快报)如果最终稿真的拿掉了行政强拆,民众无疑是赢家,因为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今后无权进行强拆,被拆迁人权益能得到制度上的保护,“血腥拆迁”有望得到一定遏制。这是地方政府不愿看到而公众希望看到的结果。不过,我对行政强拆能否真正从新拆迁条例上完全走开持怀疑态度。

沈岿教授认为,“在强制拆迁问题上,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是应有的平衡。”也就是说,在“拆迁”这本词典里,强制拆迁必须有,但交给法院依法来操作。我要问的是,以我们目前的司法水平,能有效制约和监督地方政府吗?众所 ,在许多拆迁事件中,很多法院不仅不受理拆迁纠纷,甚至还倒向了强拆者一方。法院制约不了政府,强拆必然是存在的。

而且,“没有拆迁就没有新中国”折射出地方官员在拆迁问题上有着坚实的官意基础,“不拆迁,吃什么”也暴露了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一部拆迁条例就能彻底改变地方官员的心态?就能完全纠正错误的政绩观、发展观?显然让人难以相信。楼市多年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对某些地方政府这只“拦路虎”,仅靠纸上的政策法规难以达到调控目的。

行政强拆或许只是表面上走开,即便一些地方政府使用了行政强拆的手段,也可以是隐蔽的,或者把皮球踢给开发商。这样,从表面上看行政强拆走开了,实际上地方政府依然是强制拆迁的靠山或者幕后主使。但对于公众来说,需要行政强拆真正走开,而不是假装走开;不但希望行政强拆走开,更期盼所有的强制拆迁都走开。显然,不解决土地财政问题,不转变政绩考核方式,不严厉问责主导暴力拆迁的地方官员,暴力拆迁就很难绝迹,如果暴力拆迁存在,行政之手就没有真正拿开,只是躲到了幕后而已。

必须有条例出台时间表

报道说,新拆迁条例有望近期出台,这个“有望”和“近期”,仍然充满着不确定性,让人没有安全感。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新拆迁条例的出台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不能在所谓的“有望”“近期”这些含糊的字眼中无限期拖延下去。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强拆事件层出不穷,宜黄强拆事件更是震惊。从一些官员诸如“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之类的话来看,强拆思维在一些官员的脑子里,已经变得更加根深蒂固,这些官员“勇于启动强拆工程”的表现,难道又印证了消息人士所说的“拆迁变法短期内难以实现”?

新拆迁条例酝酿至今没有确定性的消息公布,不仅面临强拆的老百姓受不了,实际上也对那些热衷于强拆的地方政府形成了不好的心理暗示:估计新拆迁条例出不来了,我们以前怎么弄的,现在就还怎么弄。如果不是有这种心理暗示,你就无法解释最近层出不穷的强拆事件。更何况,时间拖得越久,老的拆迁条例形成的利益集团就越稳固,新条例出台的阻力也就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新拆迁条例还只是“有望近期出台”,难免会令人失望。

延伸阅读:

国务院法制办人士:新《拆迁条例》出台在即

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8个月再无下文 血拆或将继续

南通拆迁户购高层低价房有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形成草案初稿

新拆迁条例终出初稿 "被拆迁人"变"被征收人"

国土资源部:政府不得直接插手土地拆迁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