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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税能否真正打破调控政策怪圈?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1/01/13 11:3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地产“利空出尽”,但相关股票价格却不涨反跌。

9日传出消息称,重庆年内将开征高档商品房产税。此外,上海也将试征房产税。房产税“靴子落地”,但翌日沪深两市房地产股先涨后跌。当天收盘,房地产指数跌2.25%,跌幅大于上证综指及深圳成指。

股市历来都有经济“晴雨表”之称。房地产板块的走弱预示着,房产税并非楼市调控的“最后一根稻草”。有报道称,作为楼市调控的“后手”之一,交易环节的税费成本很可能会上调,契税税率将从目前的1%-3%上调至公寓房按照总价的4%征收、别墅房按照总价的6%征收。

一般而言,调控政策出台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边际作用递减;另外一个则是累积政策效应爆发。随着本轮楼市调控力度一再收紧、调控策略频频更迭,其对房价的打压绩效却大有递减之势。毕竟此前调控轨迹已然让市场习惯了“重拳—低迷—上涨”的逻辑,唯有调控思维的彻底转向,楼市越调越涨的怪圈才可能被打破。

房产税在房地产市场的萌动,一度被视为打击投机的利器。然而,伴随着房产税传闻渐次清晰,各方紧绷的神经也逐步舒张开来。尤其是市场发觉各地房产税细则的轮廓远低于此前预期之后,这把楼市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甚至成为了引爆岁末年初楼市行情的导火索。

据媒体报道,率先推出房产税试点的重庆与上海,房产税均是针对新增房发力。重庆起征面积或为220平方米-230平方米,税率可能1%左右;上海起征面积是新购房后家庭人均超过70平方米部分,税率一般在0.4%-0.8%之间。这意味着,房产税开征之前的各种投机将会“既往不咎”,该原则让征税大棒正式祭出之前的时段成为了购房“黄金期”。以上海为例,截至2010年12月27日,上海内环内、内中环、中外环、外郊环以及郊环外的房价,环比分别上涨了36.4%、41.4%、58.6%、53%和55%。而与此同时,起征面积偏大也让投机打击面缩水。其结果是,“房产税可以转嫁给买家”的声音在乐观看涨者听来似乎合情合理。

以此观之,契税上调传闻也可能会重蹈房产税覆辙,同样经历市场惊恐、探究、淡定的心路历程。推而广之,此前轮番上阵的楼市调控,均在短暂观望后以下一轮报复性上涨收尾。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调控政策正是在如此反复之间自损威严。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经济中,预期是一个价格发现的过程,决定着未来价格的变动方向。在既有调控政策都已使用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妨从扭转房价看涨预期着手,打破楼市调控怪圈。

回顾过去的调控政策,皆是围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基调展开。这一政策基调似乎着眼于“过快”二字,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认同了房价长期上涨的趋势,反而会给看涨房价的炒作者以政策口实。如果将楼市调控目标明确定位于“房价理性回归”,那么才可能传递给市场全新的政策判断,让看平或看跌观点成为市场主流,更有助于调控政策效果的切实发挥。同样道理,主管部门既然将打压房价视为己任,那么必然要联合各部门共同发力,从破解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打击开发商杠杆运作空间等深层次症结着手,让房地产业回归“平民”角色,与其他行业一道接受市场优胜劣汰、周期性波动的考验。

房产税试点开征、契税上调传闻,这些看似来势凶猛的调控新政对投机的威慑力却呈黯然之势。因此,调控部门要想从根本上扭转楼市乱象,必须要重新审视调控政策基调了。

记者12日从上海发改委官员处获悉,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的重点则是对住房增量进行调节,针对新购房者人均面积超过70平方米以上征收房产税,并会逐步过渡到存量房。此外,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上海房产税的版本税率是房价的0.5%—0.6%。


“最初4个城市向上报中央房产税试点,目前上海、重庆肯定是批试点城市。”上海发改委官员表示,由于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高档房,但重庆房地产业起步较晚,高档房大约占10%的比例,不会影响重庆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而上海房产税的方案则以面积为主,但考虑到动迁、继承父母不动产等群体,所以上海房产税还需要保护中低收入者的利益,试点原则更需谨慎,因此税率不会太高。

该官员还透露,之前上海上报的方案,因“太软”被中央退回,后来上海同时上报三个方案,供中央决策部门选择。目前上海方面比较倾向的版本是,针对新购房者人均面积超过70平方米以上征收房产税,但会逐步过渡到存量房。“目前看,如何对存量房的操作与评估,是一个难题。”

“上海方曾设想以人均150平方米以上征收,但被否决。”上海一家国资背景的地产公司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开发商角度,并不希望出台房产税。从他了解的途径看,上海房产税基本不会影响到普通人,主要针对多套或大套型的所有者。

以房产税为代表的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一直都被很多业内人士看成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与“土地财政”两大房价推手的“撒手锏”。不过,尚处试点阶段的房产税改革究竟能对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仍旧是个未知数。

新年伊始,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工作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9日,从正在进行中的重庆市两会上传来消息,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进行商品房房产税试点改革。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宣布,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业内专家认为,酝酿已久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意味着从去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已经开始由市场层面的调控转入财税层面的调控,这对中国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2009年、2010年国内楼市的持续升温,一系列旨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在过去的一年中不断出台。在严格的差异化信贷政策、限购政策的打压下,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短暂的回调,但年底多个城市成交量和成交价格的再次走高,以及全年土地出让金创下2.7万亿元的历史纪录,仍旧引发了人们对房地产深层次问题的担忧。

在投资、投机动力不减,“土地财政”问题依旧突出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向更深层次方向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表示,随着去年多项调控措施的出台,目前一个比较清晰的双轨统筹调控框架已经形成。但是,限购房、抽紧信贷等强硬的行政手段只是治标的方法。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说,调控新政策的前瞻要强调标本兼治、治本为上,开征房产税在制度建设上是顺理成章的。

2010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重申稳定房价的决心和承诺不变,国家将从两个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以稳定房价:一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继续抑制投机。


在2010年末的最后几天里,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住建部年终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仍将是2011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目标。在既有的调控政策之外,住建部还会进一步加大打击捂盘惜售的行为,同时抑制境外热钱进入房地产市场,特别在一些热点地区和热点城市,房屋的“限购令”将进一步加强。另外,2011年还将进一步细化已经有的调控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储备调控政策。

在中央调控房产决心不变的情况下,被给予厚望的房产税试点在2011年年初打响“发令枪”普遍被看做新一年房地产调控的继续和进一步深化。

在贾康看来,房产税制的改革有利于政府在履行职责和财政来源建设上建立一种内在契合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实现收入的良性再分配。

事实上,以房产税为代表的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一直都被很多业内人士看成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大利器,是根治“炒房”与“土地财政”两大房价推手的“杀手锏”。不过,尚处试点阶段的房产税改革究竟能对市场产生多大的影响,仍旧是个未知数。

“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的推出对市场预期肯定会形成打压,对短期内抑制房价的上涨有利。”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不过由于试点的范围有限,其向范围内推广的时间更是漫长,因此不能指望试点的推出就能对市场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房产税试点改革的推行,更大程度上仍旧是对购房者心理预期的影响。”业内杨红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们或许会担心由试点城市开始,在范围内产生政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进而减少投资、投机行为。

从目前上海、重庆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透露出的政策细节来看,虽然同样是开征房产税,但两个城市政策的侧重点各有不同,重庆明确针对高档商品住宅,而上海则很可能是针对居民的存量住房。

由于开征房产税涉及面广,需要的政策准备周期长,因此不可能指望短期内试点城市会在上海、重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杨红旭表示,只有在试点推行后,在积累了一定的政策经验基础上,房产税改革才有可能在更广的范围内推行。

“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有三个功能: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替代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三是规范土地税费金制度,完善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机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而对我国的房产税改革,前两项功能的意义更为重大。

很多专家表示,从长远意义来看,房屋的保有环节征税肯定是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但房价最终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当前最重要的应该是,如何通过诸如保障房建设在内的综合的政策措施让老百姓“安居”。

贾康认为,从长期看房产税的征收必不可少,由于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改革难题难以在争议中得到解决,的方式是暂且搁置争议,尽快试点开征房产税,然后再开明地讨论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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