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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

南宁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3/03 10:2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事实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昨日表示,当前应密切关注经济增速大起大落,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今年要防止和化解结构性通货膨胀。

尹中卿说,“两会”即将召开,人大财经委员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报告等进行了初审。他表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新老矛盾问题的交织,经济风险甚至比金融危机冲击阶段更多。

他表示,2009年中国主要是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后危机阶段,经济刺激政策的效应可能减弱,城乡居民收入短期难以较大幅度提高,新的消费热点也没有形成,进一步拓展国内消费受到制约。民间投资尚未实质性启动,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筹措困难,所以进一步扩大投资难度也加大。

“2010年经济增速既有大起的可能,也有大落的风险,目前令人担忧的不是衰退,而是过热,要避免经济上升过快所导致的最后下滑,陷入W形的冷热循环的怪圈。”他表示。

上周,国家统计局披露,2009年全年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该数字披露后引发不断质疑。

尹中卿昨日也表示,老百姓感觉要远远高于这个,实际部分城市的价格几近翻番。“房地产市场过快的飙升,表明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股票的暴涨暴跌也表明,正是资产价格的泡沫导致了股市缺乏坚实的依托,所以这次资产价格上涨是造成通货膨胀的重要推动力。”他表示。

贾康建议开征“房地产税”

委员建议一定面积以下首套自住房可不实征

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披露的首份提案称,应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建议将税的名称表述为“房地产税”。

“开征物业税可减少投机”

他表示,开征物业税有多重必要性。首先,1994年财税改革形成分税制框架后,地方政府过于注重办企业和粗放扩张GDP,过于依赖“土地财政”收入;而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的支柱税源。

同时,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这样的财产税,可以在房地产供需双方行为合理化导向上形成一种约束,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减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资、投机行为。此外,这也是发挥财产税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所不可或缺的税种。

“方案设计不求一步到位”

他表示,中国当前开征房地产税是可行的,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

去年的房价高涨,让不少消费者寄希望于物业税的出台,但消费者也担心同时个人增加了新的负担。贾康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如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也是可考虑的。


委员建议设民间“房监会”

由各阶层人员组成,可配合查处哄抬房价等行为

2009年,“楼脆脆”“楼歪歪”“楼断断”等房地产市场中的怪现象屡屡出现。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建议,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些集团借房市敛财”

郭松海指出,一些市场主体、利益集团为追求自身利润化,逃避社会监督,采取多种手段,把房地产市场变成聚敛钱财的场所。

“要改革现下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运作体制,配合行政执法,建立一个覆盖面广、监督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网络,在行政执法检查、人大的执法检查等监督检查之外,建立一个房地产社会监督机构,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郭松海建议,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民间各阶层人员组成评议会,对房地产相关问题进行集体审议。

建议立法明确监督范围

郭松海认为,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管内容应包括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土地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市场监测分析和督促检查,配合主管部门查处内部认购、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规的行为等。

他建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的设置、职能界定、工作范围等进行明确。(新京报)


房地产需要再一次革命性的改革

如果把上世纪90年代实施的从实物分房到货币分房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作为改革开放后的次房地产革命的话,那么,面对现在房价高企,有必要对房地产进行一次新的革命性的改革。

这一次改革的要义应该是房地产的去金融化,关键措施是把房地产的征税环节从建造和购买阶段转移到使用阶段,以物业税统一置换依附在房地产上的其他税费。

次房地产市场化改革把劳动者从与单位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实际上是和建立劳动力市场这一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要素市场相匹配的。

但是,现有的房地产行业中,政府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消费者在购买环节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税费的方式,使得房地产投资实际上成为了一个期权产品,就是消费者不但考虑的是房产的使用和消费价值,而且考虑的是这个房产在未来几十年时间里的价格变动。

这种模式的实际效果就是助涨助跌,比如,现在普遍认为中国处在城市化的中期,房地产价格的中长期趋势应该是向上的。这种预期推动下,开发商就会认为捂地是一个好的选择,普通投资人也会认为早买房比晚买房好,从而使得房价逐渐脱离了实际的使用价值(如典型的衡量房价高低的租售比),成为一个投机性产品。

当然,过高的房价成为民生和社会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贫富差距的扩大。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向农村,但与以往不同,这次是希望引导资源投向中小城镇,一方面以中小城镇的兴旺发达来完成县乡区域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可以截留过多的人口向中心城市的转移。

政府既怕房价涨,也怕房价跌,内在的原因还是在于现有的房地产发展模式赋予了房地产过高的金融属性。所以理想的治本之策就是通过税费改革,改现有的购买环节的一次性缴费为使用环节的分步缴税,也就是实行物业税,使得房地产回复到其民生属性、消费属性、制造属性的真身,让房地产商从金融投机转变为发挥其整合资源、规划建设的职能上。(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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