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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全面取消限购 全国剩8城市尚未放松楼市政策

中国新闻网2014/09/04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兰州“最严限购令”在执行4年后今日正式宣布全面取消。据兰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消息,从2014年9月3日起,购房人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

2010年7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

同年11月,该限购政策升级。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

这就意味着,购房成无房者专利,有房户想再买房必须卖掉旧房再买新房,更不能囤房待涨。这一升级版限购令也因此被称为最严限购政策之一。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兰州主城区新建住宅均价除3月、7月上涨之外,其他各月均在下跌。随着取消限购城市数量不断增加,此前已有媒体猜测兰州全面取消限购政策“呼之欲出”。

另据中新网房产频道统计,目前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春、南京、三亚、珠海8个城市仍坚守限购。

相关链接:山东已无楼市限购城市 来源:山东商报

9月1日下午,青岛市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自2014年9月1日起,青岛市放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限购政策,这也意味着继8月1日部分取消限购之后,青岛已全面放开楼市限购。

7月31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为支持刚性需求,稳控房价水平,降低库存幅度,逐步回归市场,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8月1日零时起,对黄岛区、城阳区(含高新区)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放开限购政策;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此次,青岛市再次放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套内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限购政策,全市放开限购政策。而早在7月10日,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就已全面取消,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再需要开具限购证明,实行3年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此次青岛全面限购,也标志着山东省境内再无限购城市。

除此之外,青岛市政府官方微博还宣布,在放开限购的同时,青岛政府决定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2014-2016年第三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筹总量不低于3.5万套,其中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3万套。2016年以后每年建筹1万套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到十二五末,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覆盖率将达到城市常住人口家庭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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