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建委2010/11/2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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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采取四项措施为首府建设工程质量提供保障。
一、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建设。
从质量管理和施工工艺两方面入手,先后制定了《呼和浩特市预拌砼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办法》,及时修订完善了《呼和浩特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认真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薄弱环节、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不履行监理责任行为等进行依法治理,有效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做到报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受监竣工备案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监督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责任书》签订率100%,努力把好建设工程质量各个关口。
四、加大民用建筑节能监管力度。
积极督促受监工程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国家建筑节能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有关节能材料的测试、复检记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受监工程进行严肃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促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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