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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称一线城市房租收入比达40% 买不起也租不起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3/06/07 09:1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大中城市房价高企,让中低收入者纷纷感叹“买不起房”,继而转变观念去租房。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租房者发现,租房贵、租房难的问题与高高在上的房价相比丝毫不“逊色”,逐渐演变成“买不起也租不起”。

随着今年毕业季来临,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租房需求量又将出现“井喷”状态。房租会不会越涨越高?与收入、房价相比,房租有没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稳定房租难不难?记者进行了探访。

“住”成为奋斗首要目标

一线城市房租收入比达40%

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隔断为6居室,分为二人间至八人间不等,常住有20人左右。每张床铺价格为每月500—900元。这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井地区某小区一套典型的群租房。在这里住了半年的秦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出租房空间十分拥挤,卫生设施不够用,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没保障。住进来半年多,她也没和房东签过正规租赁合同,但即便如此,这屋子从来没空过,一直人满为患。

“就是因为便宜。”秦女士说,就在同一个小区内,60平方米的一室一厅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自己虽然每个月收入有五六千元,但也负担不起这么高昂的房租,只得暂时屈居群租房。

据北京市统计局日前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4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其中,包括城区与郊区在内的住房租金上涨7.6%。“这两年房租长的确实比较快,尤其是北京上海这些城市,从2011年开始,房租与上一年相比,涨幅都在15%左右。这是一个很高的涨幅。”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

面对日渐增长的租金,绝大多数租房者称“难以承受”。目前在大中城市,租房者多数是无房、买不起房以及在当地就业时间较短的中低收入者,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者。租房是他们的“刚性需求”,但他们中多数人的月收入付完房租后仅够“温饱”。

毕业两年的小杨在北京通州[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区北苑路北与人合租了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两居室,每天要挤一个多的地铁到公司工作,而每月1000元的房租对于月收入四五千元的他来说,负担也不算小。“对于工作一段时间的人来说还好,刚毕业的大学生太难了。”他说,“大家都想在地铁旁边找房子,交通方便,但房租越来越贵。”

房租多少是合理?从需求方——租户的角度讲,他们最看重的是租金收入比。租金收入比,即房租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能够直观反映出承租的压力水平。调查显示,一线城市的房租收入比已高达40%,这意味着解决衣食住行中“住”的问题,已成为奋斗的主要目标。如果房租收入比继续提高到50%、60%,则会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

事实上,相对2010年和2011年,2012年北京房租的同比涨幅已相对趋缓。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旭认为,尽管涨幅趋缓,对于很多低收入和普通白领阶层的租房人群来说,租金上涨带来的压力仍然很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户型涨幅较大,弱化了合租优势;二是郊区租赁需求增多后促租金上扬,涨幅大于市区,郊区租房也越来越贵;三是经过之前连续的快速攀升,基数越来越高。

大中城市的居民平均收入虽然年年也在涨,但远达不到15%以上的速度,多数城市居民收入涨幅在10%以下。而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起薪近几年甚至在下降。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就业形势严峻,2013年高校毕业生起薪期望值较2010年下降一半。“可能‘北上广’就不是我们该呆的地方吧。”采访中,有人很悲观。

房屋租售比仍低于国际水平

持有人出租房屋动力不足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一线城市房租继续上涨的压力仍然比较大,关键原因在于租房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平衡。

在需求端,近两年进入大城市的大学毕业生和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同时房价持续高企和限购政策越来越严,使很多购房者转而租房,增加了需求。

而在供应端,闲置房屋长期无法盘活成为租赁房源,进一步加剧了供求矛盾。

曾有乐观人士认为,在房地产调控持续严厉、楼市成交量较低的情况下,会有不少人把原本打算出售的房子转为出租,可以增加租赁房源。但事实上,效果并不明显,很多房主宁愿暂时空置房产,也不愿意用于出租。究其原因,有人认为房屋出租后损耗风险高,影响日后出售,更多人则在理性的评估房价租金比以后,放弃了出租。

从供给方——房产持有者的角度讲,租售比是衡量房租价格是否合理的关键指标。

租售比即房屋租金与房价的比值。国际上一般认为,租售比在1∶100—1∶150之间,市场是比较健康的,租金是合理可持续的。如果按照这一规律衡量,目前一线城市房租价格不仅谈不上“高”,还有很大的上涨空间。

“现在像北京、上海这些地方,租售比都已经低于1∶500了,这是很畸形的租售比。”张大伟说。他举例,租出一套北京市四环附近价值300万元的房子,月租金大约5000元左右,一年除去物业费、取暖费,有可能收入仅四五万元;如果房主把300万存到银行,按照年利率3%可以得到9万元左右。在租售比悬殊的情况下,很难激励房主、特别是那些并不急需资金的房主出租房子。

不过,也有研究者指出,用租售比衡量房租是否合理,涉及两个模糊问题。一是假定了房价是合理的。而目前一线城市房价普遍被认为偏高,也就影响到以此计算出来的房租的合理区间。二是购房者购房目的是什么。在京沪等地,不少购房者购房的一个前提是认定房价肯定会涨。对于这部分人来说,空置的房屋在未来赚取差价就足以获利丰厚,房租则变成可以忽略的一部分。

何况,多数国家对房主在房产持有期间征税,增加了持有成本,并且这种持有成本会随着经济发展、房价起落而变动,以此鼓励持有者出租房屋,还有不少国家对出租房屋给予税收优惠。而我国并不是这样。因此,因租售比偏低而断定当前一线城市租价并不高或仍有很大上涨空间,也嫌偏颇。

稳定房租需增加供给

应鼓励机构成为租房供应主体

如何缓解租房市场的供求矛盾?当前还是要在供应上做文章。通过增加供应,可以缓解租赁市场供求关系,进而稳定房租价格。

这两年政府大规模开工建设公租房,被认为有助于增加市场上稳定的租赁房源,缓解供求矛盾。北京从2008年开始启动公共租赁房建设,拟在“十二五”期间建100万套保障房,其中包含公租房(含廉租房)30万套。上海继去年推出的近5000套市筹公租房外,今年再推约7000套公租房。但是,由于大量公租房项目还未建成入市,以及一些城市公租房项目过于偏远、无人愿住等原因,公租房对稳定租赁市场的作用,还需要时间来体现。

张旭表示,目前市场存量房源的盘活仍有难度,在租金率下降、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依靠市场自行调节很难促进租赁房源增长。他认为,应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甚至奖励等方式,鼓励个人把闲置房源用于出租,盘活数量巨大的存量房。公租房则应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入市,产生规模效应。同时完善公租房项目周边的交通、生活配套,鼓励人们申请、租住公租房。

“增加租房供应的思路还可以更加开阔。”清华大学房地产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认为,除了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和家庭个人出租房以外,还应鼓励更多机构出租房屋。比如住房合作社和企业等,建设一定规模的房屋专门用于出租,也可纳入政府的公租房体系,多渠道增加房源。“比如房地产公司,现在房地产公司基本都是建了房子就卖了,他要拿去出租或作为公租房就不合算。应该采取一些鼓励政策,像国外如果你出租的房子租给了政府制定的低收入家庭,就可以得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要切实增加市场的租赁房源,必须鼓励民营企业等机构也参与进来。”

规范租赁市场

提高租房稳定性

租房子,刚住一两个月就被通知要涨价,这种事让许多人头疼不已。租房是个持续的过程,稳定租金还需要进一步规范租房市场。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就《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原接受当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费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并将租金支付方式全部调整为租赁双方自行划转。这项措施直指目前大量存在的房产中介充当“二房东”的现象,旨在更好地保护房东和房客双方的利益。

“如今在北京租房子很难见到房主,很多都是代理制,基本都是小中介、二房东等。有一个二房东在里面吃差价,有可能把一套房子做成两居、三居,租金虚高、随意涨价,使得整个市场处于畸形发展。”张大伟说。

其实,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政策规范租赁市场。2010年住建部曾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提出“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等规定,但实际的执行效果却很差。专家认为,由于房屋租赁往往发生在房东、租户、中介等个体之间,管理规范的难度确实不小。各地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更为细致、可操作的政策,来规范租赁市场。

比如,可以出台专门的法规对房地产中介哄抬租金、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进行规范,对欺骗、吃差价等违规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惩罚。其次,参照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合同的网上备案,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循。

“有很多国家都有可以借鉴的经验,如德国加强租房合同管理的经验,就很值得我们借鉴探索。”刘洪玉说,在德国,有50%以上的居民选择租房作为一生的居住方式,这是因为有完备的法律与监管体系保障租房的稳定性。如《住房租赁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二房东,规定房屋所有人不得因为其他租房者愿意支付更高的租金而与现有承租者解除合同,不得因为需要自用房屋而随意将租户赶走,房租涨幅三年内不得超过15%,否则会予以高额罚款甚至可能入狱等。此外,德国地方政府每年都会推出租金价格表供租户参考,租户可据此查阅自己租住地区各类型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出租者如果要提高房租,必须参考这一价格。

“如此严格的法律手段和丰富的服务手段一旦得以执行落实,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租房者的权益,让人们租得起房、方便租房、敢于租房。”刘洪玉说。

(人民日报)


 

今天下午《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研究结果发布调查指出——

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达25.25

中国城镇房价收入比高达12.07 专家建议:增加供给保障每位公民基本居住条件

我国城镇的房价收入比高达12.07,而国际上认为适宜的房价收入比为6~8。

今天下午,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将联合发布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调查研究结果指出上述信息。

这一研究结果还指出了我国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分析了我国房价一直徘徊在高位的原因。

数据

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高达25.25

《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指出了现行中国房地产政策的问题。就房价来说,衡量房价高低最合适指标是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认为适宜的房价收入比为6~8。

根据本研究报告调查推算,我国城镇的房价收入比为12.07,特别是对一线城市来说,房价收入比高达25.25。

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城镇目前的房价相对于普通居民的收入来讲过于昂贵。如果按照房价收入比12.07来计算,意味着一个城市家庭12年不吃不喝才能买一套房。

研究结果指出,住房依然短缺,主要表现为房价收入比过高。因为衡量住房短缺的最重要指标就是房价,一种商品的价格太高就意味着

这种商品短缺。

原因分析

项目开发总费用近半给了政府

那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房价在高位徘徊,房价收入比过高?

专家指出,房地产价格可分解为:土地出让金、建筑安装费用、期间费用(包括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税收和利润。

从具体城市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为上海,达52.80%。在项目的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也就是说,在开发项目的总费用支出中,有接近一半是向政府支付的。

专家表示,政府对房地产业的高税费及土地财政就意味着政府的大量财政支出由买房者来承担,也就是说,谁买房谁就要承担当年政府财政支出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是中国高房价的根本原因。

城市建设、农业生产配置不合理

该研究结果指出,土地市场问题也是导致高房价重要问题之一。

中国土地市场问题是导致房地产市场问题的重要原因。政府为保证粮食安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限制对房地产建设的土地供应,导致用于房地产建设的用地的地价高企,是导致房价高企的重要原因。

另外就是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导致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一般认为,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追求地方财政收入的结果。

而从事该研究的专家认为,土地财政的根本原因是耕地保护制度的结果。中央政府严格限制地方政府用地指标,在房地产及各项城市建设存在对土地巨大需求的条件下,地方政府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必然导致地价高涨。

对策建议

土地改革远期应实行私有化

专家指出,若完全由市场配置土地,土地市场均衡时在城市边界处,耕地和城市用地的租金相等。若政府限定土地使用的规模,从而导致城市规模减小,并且规定城市边界向外的土地为法定农用土地。

此时,在城市边界处,城市用地租金明显高于耕地租金,其差额即为效率损失,因为此处土地的服务本可带来更高的价值,但政府对这块土地用于农业的限制,使得这块土地所提供的服务能带来的价值下降。

专家特别建议,应大力增加对房地产建设所需的土地供应,大幅降低地价为大幅降低房价提供条件。在远期,要改革目前问题众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化。

保障每位公民基本居住条件

专家表示,应发挥好政府对民众住房的保障作用。专家表示,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政府有责任保障每位公民获得基本的并和这个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住条件。

但是,这种责任是有限的,在目前的条件下,应仅限于靠自身能力完全不能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且数量有限的低收入群体。

此外,还要鼓励并支持开发商大力开发房地产,增加供给。在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的条件下,把房子盖起来才是硬道理。把房子盖起来,民众的居住条件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房价才有可能真正下降。

 


提醒

 

增加供给防房价报复性反弹

自有调控政策以来,政府和公众都十分关心,开发商的资金链什么时候断裂从而被迫降价,银行收紧银根也是希望开发商得不到银行资金的支持及早降价促销。

专家提醒,以这种方式得到的开发商降价并不值得期待,因为长期供给将显著减少,会有房价报复性反弹的危险。

参与本次研究的专家认为,中国政府的房价调控政策大致分为针对需求和针对供给。

房价从根本上来说,由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要使得房价下跌,最重要的在于增加供给,由此让房价下跌。然而我国的绝大多数调控政策包含有限制供给的因素,如收紧地根、收紧银根等。

更本质的原因在于,房价终究由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要使得房价下跌必须增加供给,进而让房价下跌。然而,调控政策绝大多数是限制供给,如紧缩地根银根等,在长期必然导致房价的上涨。

刚刚结束不久的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

他山之石

国外房地产政策

世界其他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伦敦6.9 首尔7.7纽约7.9 悉尼8.5

美国:美国房地产政策的基本特征是,首先鼓励个人(家庭)承担自己的住房责任,在个人难以承担时,政府予以帮助。即便提供这种帮助,美国政府也尽量选择对市场干预较少的方式,如租金优惠券计划等。

法国:法国的住房数量已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房地产市场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购房者的住房需求开始从低档的非独立式住宅发展为更倾向选择独立住宅。

政府政策也开始鼓励住宅多样化,并设立了“个人住房补贴”,给低收入家庭提供货币补贴,使他们以较低的价格租住社会住宅;对于有一定条件的家庭,政府则提供低息贷款,鼓励购买私人住宅。

瑞典:20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政府开始对现有住房进行现代化改造,政策重心从房屋数量转变为注重房屋质量以及设备和环境的现代化,并开始对大多数住房进行修缮和改造。

另一方面制订更加统一和长远的住房规划,以缓解住房供应紧张的状况。

本文感谢《房地产买卖行为与房地产政策》课题组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樊明以及相关作者支持

●名词解释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一千个人心中也有一千种“合理房价”。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一些地方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两会后记者见面会上,温家宝总理谈及房地产调控时做出了上述表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提法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正从最初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转向“房价合理回归”,也就是说,“降价”的目标已经越来越明确。

房地产调控要见效,必须要有可量化的、明确的目标。自去年各地纷纷将房价涨幅与GDP挂钩、并以此确定调控目标后,如今“合理价位”成了新的调控目标。

人们关心,房价降到什么程度才是“合理价位”,持币观望的购房者又该在什么时候出手买房呢?

6年家庭收入买套房有可能吗?

房价收入比应成为住房政策设计中的重要指标,目前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高达15倍以上

什么叫房价合理回归,温家宝总理给出了两条标准:一是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二是房价与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

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个经常被用来佐证我国房价高的专业术语“房价收入比”。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一个地方或城市每户居民的家庭购房总价与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该指标用于描述一个地区居民购房的支付能力。

目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果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如果按照这一标准,我国多数城市的房价都属于过高范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更是远高于这一水平。以北京为例,目前以郊区为主的普通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8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单套成交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总价约180万元。北京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03元,以一家三口家庭计算,年收入在12万元左右。按照180万元计算,房价收入比达到了15以上。

如果算上贷款利率,以购买180万元房产,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计算,20年,利息成本高达86.8万元,也就是实际购买一套180万元的房产,需要真实支出266.8万元,房价收入比就达到了22—23,远高于上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专家表示,3—6倍的说法,是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银行专家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世界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这个比例对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

“中国的房价收入比高,除了房价值高以外,也有一定的特殊原因。”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张大伟认为,我国百姓传统上对土地以及住房的归属感,使得购房人对居住支出的容忍度非常高,大城市经常出现几代人、两个家庭支持一个年轻人家庭购房的情况。而目前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住房需求大幅增长推高房价收入比的情况。“综合这些因素,我认为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在12左右比较合理,即便如此现在的房价也是过高的。”

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则认为,如果以90平方米为住房标准,当前我国房价收入比6—8倍是比较合适的。也就是说,人们用六七年的家庭全部收入来买一套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这个房价就算是比较合理的。“当然,这个价格是指一个地方的平均价格,比如北京,四环以内的房价收入比肯定不止6—8倍。”

重庆市曾经提出房价调控的两个指标:一是城镇双职工家庭平均6—7年收入能买套60—7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二是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增速低于主城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去年起,后者逐渐成为各地提出的房价调控目标一种模板,但要让地方政府都能提出明确的房价收入比的调控目标,似乎并不现实。

原因就在于,多数城市的房价也许再也回落不到“合理价位”。自温家宝总理提出“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的提法后,有网友根据“2011年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合理房价收入比/90平方米”,计算了各地的“合理房价”。如北京4387元/平方米、上海 4831元/平方米、广州 4573元/平方米、南京 4293元/平方米等。这一略带调侃性质的计算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一些城市房价收入比过高的尴尬。

“房价收入比描述居民对住房价格的可承受性,并非主观判断性指标。如果把房价收入比作为衡量一个地区住房价格是否过高的指标,并据此来人为地假设一个‘合理’区间,未必十分科学。”上述专家表示,但房价收入比是住房政策设计中必须十分重视的指标。房价收入比过高,表示居民支付住房消费的能力过低,改善房价收入比是住房政策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居民支付住房消费能力的提高,是住房改善的重要表现。”

能带来稳定成交量的价格才有可能是合理价格

今年一线城市房价将继续下降的趋势已被广泛认可;要使房价进一步回归合理,还需要土地价格进一步下降

在人们的印象中,房地产行业一直是一个暴利行业。哄抬房价、牟取暴利,也是人们一直对房地产开发商十分反感的重要原因。这就涉及观察房价是否合理的另一个标准“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理论上讲,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是可查询的,“合理的利润”也是相对容易形成共识的,参照这个可量化的标准,似乎更容易计算出“合理房价”。

据张大伟介绍,房价之中包括的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财务税费、管理成本等。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0.99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59119亿元,增长12.1%,粗算平均售价5379元/平方米。

细看成本,201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土地成交价款8049亿元,粗算可得土地成本为1963元/平方米,约占售价的36.5%。建安成本约为2000元—2500元/平方米,约占销售均价的37%—46%。税费财务成本约占销售价格的10%左右。这样算下来,企业毛利率约为15%—20%左右。

“目前在售的房子,大多是前几年以较低价格拿的土地,实际成本没有这么高。”张大伟认为,尽管现在不少开发商宣称“亏本卖房”,但一线城市房价即便再下降10%—20%,多数开发商也是有钱赚的。要使房价进一步回归合理,从成本角度看,还需要土地价格进一步下降。

大连万达[简介 动态]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则表示,房地产行业早已经告别了暴利。2010年房地产上市企业的综合年报显示,平均毛利率不到25%,净利率大概是10%左右,万科[简介 动态]这么的企业利润率也刚刚超过9%。今年一线城市房价合理回归的幅度也就是10%到20%左右。

然而,与其他商品不同,房价似乎从来都不是单纯由成本决定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一市场经济的铁律,在房地产市场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认为看房价合理不合理很简单,卖得出去、能带来稳定成交量的价格就是合理的。”作为开发商的一员,旭辉集团[简介 动态]副董事长林伟告诉记者,“前几年市场好的时候,楼面地价2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卖20000元也供不应求,你能说价格不合理吗?现在有的楼盘真的亏本卖,如果还是没人买,说明这个价格还是不合理,还得继续降价。”

房地产调控两年来,“积极定价”的策略被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提及。判断定价是否积极的主要标准便是楼盘的销售情况。如万科就提出,通过积极定价,所有楼盘在开盘一个月以内必须销售60%以上,否则定价就是有问题的。

2月份以来,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有了明显回暖,其中明显降价的楼盘成为成交量回暖的主力。“这种回暖绝不意味着房价要反弹,开发商应该继续维持降价优惠,争取多抢一些成交量。”林伟表示,随着总理在两会后记者见面会上的坚定表态,此前市场认为调控可能放松、房价可能反弹的猜想彻底被否定。今年一线城市房价将继续下降的趋势已经被广泛认可。现在开发商都看清了形势,不少楼盘开盘的时候都一步降到位。什么时候成交量连续几个月企稳了,说明房价也降到了市场认可的“合理价位”。

“合理”的关键是居民可承受

房价不再暴涨暴跌、购房者心态和预期相对稳定,这样的楼市才是健康的楼市

除了房价收入比和成本以外,计算房价租金比,对比CPI、收入增长、GDP,考察银行可承受的风险等方式,也常被用来观察一个地区的房价是否合理。然而,无论以哪一种指标来观察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水平,都仍然处于过高的状态。

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陈小姐认为,像她这样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白领,“父母支持一点,自己再努力‘跳一跳’,如果能摸到房价,这个价格应该还算合理。”但现在北京五环左右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室,动辄首付七八十万,再贷款100多万,每月还贷六七千元,确实还是太高。

尽管近几年我国在大规模的建设保障房,但保障房覆盖范围毕竟有限,大多数普通家庭还是要通过在市场上买房或租房来改善住房条件。通过调控让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其目的也是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因此,如何“让普通百姓买得起、租得起房”,终究是中国楼市发展不能回避的问题。普通居民是否可承受,也将是判断房价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

“按照现在的房价分析,特别是七八个大城市的房价,如果继续上涨下去,将来泡沫很难处理。一旦泡沫破灭,对整个经济甚至对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相关部门下定决心,让房价降下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近日表示。

调控促使房价继续下降的同时,提升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也很重要。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持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对居民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求应予以保护和鼓励。

实际上,在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的影响下,去年以来一些居民自住型购房需求也遭到调控政策的“误伤”。房价下降的额度甚至赶不上利率上涨增加的支出,普通居民买房的门槛反而更高了,有违调控的初衷。

近日,四大国有银行明确宣布,充分满足首次置业者的购房贷款需求。王健林建议,银行应在此基础上恢复对首套房购买者的利率优惠。国家应出台统一政策,恢复优惠利率,利率和首付政策要更加细化,不能一刀切。同时,还应关注首次改善型需求,即原来只有一套房子,卖掉再去买的改善型需求。“这种需求也应享受优惠。有的人还住在平房里,有的住在筒子楼,想住的更好一些,不应被看成投资者。”

对那些持币观望,又终日担心在这轮房价调整中“踏空”的购房者而言,什么时候才是的出手购房时机呢?业内专家认为,房地产调控已经显现出常态化的趋势,这一轮房价的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买房自住的购房者应经常关注自己满意的部分楼盘的价格变化情况,当价格调[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整到与自己的承受能力相吻合的时候,根据需求就可以出手买房。毕竟人人都能“抄底”的可能性很小。

同时,在自身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强行”买房会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妨通过租房来解决阶段性的住房问题。

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认为,政府要促进房价进一步回归到合理水平,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引导企业多建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从而拉低整体房价。有眼光的开发商也应该能看到,在下一波潜在的供应短缺中,谁能增加普通住房的供应,就能多抢占市场份额。同时把盘活、规范租赁市场作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环节,让人们有房可租、租得起房。

“经过两三年的调控,政府、企业和购房者的心里都会变得更加理性。更重要的是让住房制度和相关政策逐步稳定下来,政策稳定了,市场也更容易稳定。”周岚说,房价不再暴涨暴跌的时候,购房者的心态和预期也才能稳定,这样的楼市才是健康的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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