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企退人员可领新标准养老金了
姑苏晚报2012/04/1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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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区统筹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已全部结束。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即日起,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到按新标准发放的养老金和今年1-3月份的调整补发额。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的人员。统计显示,市区统筹范围共有223892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中受益,月人均增发218元。
此次调整,普调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上不封顶;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数额低于2000元的,在合计不超200元范围内,再适当提高,提高增发金额为60元。今年,市区统筹范围内63308名高龄退休人员人人享受到了30-50元不等的养老金增发。同时,此次调整继续向参加工作较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原工商业者等特殊人群倾斜,市区统筹范围内有18520人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到了50-330元增发额。
为帮助退休人员了解调整政策、及早知晓本人调整金额,各种查询渠道已全面开通。社保中心昨天提醒,市区统筹范围退休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免费领取资料,并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调整金额。同时,也可足不出户,通过拨打16822999养老保险声讯电话或登录苏州社保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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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2万企退人员养老金增10%
(来源:苏州日报)苏报讯(记者 钱怡)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规定,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我市201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于昨日正式公布。我市22万企退人员上调10%养老金,部分人员适当增发,4月份可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方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普遍调整包括:1.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10%增发基本养老金;2.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2000元的人员,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60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得高于200元;3.对2011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及其以上(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年龄段再分别增加30-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
适当增发的对象包括:1.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以上4类人员,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的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目前,市社保中心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待遇调整和资金调度工作,以确保市区22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在4月份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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