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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

房天下房天下2015/07/19 00: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业主如果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辞退”物

业公司。但是业主应该提前3个月把这个决定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具体的程序是: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将满时,业主委员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是否和物业续约。如果决定不再续约,要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接到通知后

需要做好交接准备。

同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将满之时,物业管理公司如果决定不再续约,也应当在合同

期限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则应该及时依法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

理公司告知业主大会的日期距合同期不足3个月的,应自告知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撤离物业管

理区域,不能提前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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