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外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赁住房

江门日报2012/06/14 09:1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住房城乡建设部12日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这个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推荐阅读:

搜房夏季攻市 开平六月份在售楼盘推介

央行下发特急文件:房贷利率下限仍为7折

首套房贷8折利率最快本周铺开 各银行表现谨慎

交警育德规划出近6000个车位 现征求市民意见

生态优先打造绿色江门 全面推动宜居城乡建设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