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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解读二套房贷:以家庭拥有房屋数量为准

杭州房天下综合2010/04/22 08:2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贷新政出台以来,一直为各界关注的二套房和三套房界定标准终于有了明确说法。昨日(4月21日)晚间,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而不管之前的购房是否从银行贷款。

而在此之前,四大国有银行均已开始实行房贷新政,全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也表态跟进。

二套房三套房标准明确

"是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昨日晚间,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是以家庭为单位的。

二套房的界定向来是地产政策的模糊地带。目前,多数银行对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以贷款记录为准。

对此问题,杨家才称,在界定二套房这个问题上,不是以是否发生贷款为标准。他表示,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界定套数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此前不久,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杨家才表示,银行有两条路径判断是否属于二套房。其一,银行系统内部,个人只要申请贷款,银行都有联网,各家银行均可查到。其二,住建部的房屋登记系统。杨家才表示,住建部有个登记系统,银行在界定房子是几套时,主要也是以住建部及其分支机构的证明为主。

杨家才认为,这次国务院下发的文件里的回归,是把房子回归到"住"。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杨家才表示要明确三不贷、三挂钩。

所谓三不贷,,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第二,对于建设部房屋管理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第三,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就是去参与招牌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给他增加贷款。

三挂钩,其一是指地贷挂钩,开发商整治哪块地,经过评估之后,明确需要多少钱,银行给予相应的金额;其二,建贷挂钩,开发商要贷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挂钩;其三,房贷挂钩,就是房子与贷款挂钩,开发商要随着卖房的进度偿还原有贷款。

四大行悉数执行房贷新政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不能提供一年纳税证明的话,是不能办理贷款的。"工行某支行房贷客户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工行已经全面执行了房贷新规,相关政策以国务院公布的要求为准。"

不单单是工行,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农行、建行、中行方面均已开始实行房贷新政,全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从规模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量占据银行业信贷量的一半以上,房贷业务方面,四大商业银行更是市场的主流。

四大行之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亦表态执行房贷新政。渤海银行某高管告诉记者,该行已经执行国务院相关的房贷新政,渤海银行还将进一步关注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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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二套房再成网友热门话题

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继14日出台的新政把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成,并上浮贷款利率后,17日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业界称为“新国十条”)。对于二次购房首付提高的房贷新政,一场围绕着“第二套房”界定标准的话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话题 |

第二套房认定难在哪里?

此次新政涉及二次购房提高首付比例,这里有个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问题。有消息显示,“以户为单位”将成为银行方的界定标准,于是,争议焦点又集中在对“户”认定的问题上。

业内人士认为,在此次新政中银行的角色非常尴尬。因为如今四大行已经由“国有”转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成为了市场上的利益中人,追逐利益化是其本性。因此在具体执行上,会或多或少地出现问题。

观点一 标准必须细化

:我觉得第二套房界定存在着不少难点。比如夫妻婚前购买的住房算不算已贷款房,夫妻离婚后再购房算不算第二套房,以父母或子女名义购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我觉得这些都有必要制定细则加以解释。

Weilinmusi:二套房认定中的问题的确很多,比如借用父母或子女名义购买第二套房还会成为漏网之鱼。而且,目前银行诚信系统的时效性一般也会比实际贷款时间慢一个月左右,这些都有待完善。

zhizhugege:的确,这个问题关键就难在标准的统一,标准不统一就一定会有失公允,政策自然也很难落实。如以套数计,对于手头拮据者购房,每套20平方米,即使拥有两套也才40平方米,三口之家人居住房面积依然少得可怜;而拥有两套别墅者就也有500平方米;最合理的方案当以面积计,可参考杭州近郊农居拆迁补房办法,人均50平方米,超者另算。

Hzwh:如何认定第二套房问题本身不难,难在政策如何服众。现在,所谓第二套房的认定,应该针对个人,还是夫妻,还是家庭?有关部门的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但是一个家庭可能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成员,你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对一个大家庭,以家庭名义买数套房子是合理的,因为人均居住面积并不大;以个人名义买数套房子同样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正是在履行对家庭的义务、责任和爱。

秋飞扬:二套房的认定如果简单以家庭拥有二套房为标准,有失公平。而是应该以家庭为单位,以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144平方米即可确定。上可浮动3%(以150平方米为界)。超过者就可定性为二套房,以相关政策执行。

观点二 具体操作会很麻烦

西溪山人: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我觉得难就难在家庭成员和住房面积的确定。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乙两家都是4口人,甲家是祖孙三代,而乙家是父子辈(儿女是双胞胎),现有住房面积相同。两家都欲购第二套房。显然,甲家是改善型的,在情理之中,而乙家就次之。在我看来,国人的家庭结构,家庭成员千变万化的都有,一时谁都难以说清,有养父母关系,领养关系,亲戚长期寄住的,离异再婚的等等。还有住房面积到底多少才合情合理,按人均?按待遇?按地区?这些都是第二套房认定的难解之题。如果,笼统地对第二套房限贷,这就会使一些“刚需者”吃亏,使市场受到挤压,这也有失于社会公平、合理。

Internet:如何认定是一个家庭的成员或是夫妻配偶,存在技术性难题;客户在甲地已购房,到乙地、丙地购房是否算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不好界定;原来买过房但没贷款或者贷款已还清,再贷款按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算?看起来,这个标准具体操作起来确实比较烦的。

美玉:国家开始调控房市了,二套房的认定已不是问题。关键是在认定二套房的时候要真正顾及到老百姓的刚需。不能因为房产投资泡沫大就矫枉过正,而是在合情合理的状况下, 让中国的老百姓都能享受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成果。

观点三 执行是硬道理!

哈贝婴童:执行是硬道理!人最怕的就是较真,只要各地认真并统一执行中央制定的政策,我相信二套房其实没有什么难认定的。因为目前国家对二套房已作了非常从严而且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说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等等情形,甚至包括婚前购买以及离异后购买等等。

怎么会这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制定并不难,总会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但就怕执行起来困难不小,各个部门如何协调将是个大问题。现在各部门各自为政已成行政痼疾,要全面合作起来执行这个认定标准不会那么通顺的,如此一来,这个调控手段的效果很可能打折,很担心。

下城区: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关键,关键还是统一执行,并且是严格执行,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最后又不了了之,否则楼市还是会越调越失控的。但愿这次是动真格的。

溪溪:第二套房的认定,有很多版本。如何正确认定,是有些小难度。但是,只要政府有决心打击投机炒房,这个问题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新政确实触及了部分人的利益,将打破炒房客不用银行贷款的神话!也可以说, 新政,是调控房地产以来最有威力的。

说非说:任何一个第二套房认定方案总会有缺陷的,可谓是有利必有弊。我想,只能从现实情况出发,确定该严还是该松,从严认定也许会伤及部分无辜,但也是无奈,可以理解,应该支持。(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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