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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将更快捷 实现信息共享和网上联审

每日商报2016/10/1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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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简政放权,对老百姓而言,程序少了,办事效率也会大大提高。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下放市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将从10月30日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除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跨行政区域(流域)建设项目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区块的建设项目外,对其他建设项目涉及属于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行使的22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予以调整下放。

在出让方面,除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外,其他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仍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三个计划”(出让计划、储备计划、做地计划)、统一委托地价评估、统一报批出让方案、统一纳入市级平台出让、统一由市财政收取出让金。

放权方式主要分为三类。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属于市政府审批和管理的权限,通过委托方式调整下放给各区、县(市)政府具体实施,并按照“授章用章”原则加盖“杭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编码章),所涉及的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核权同步委托各分局及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对属于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和管理的权限,通过委托方式下放给各分局及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并按照“授章用章”原则加盖“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章”(编码章)。另外,对属于省级以上(含)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和管理的事项,在属地区、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履行程序性签章手续,“见章盖章”后上报审批。

《通知》还提出,杭州市要加快建设并完善市、区两级联动的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实现各级各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网上联审。同时加强常态化管理,对权力调整下放过程中产生过错或管理不当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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