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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任老伴过世留下一套房产 配偶是否可继承

杭州日报2013/11/11 06:14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前日14:05,方大妈来电:我是二婚。跟我的第二任老伴结婚的时候他已经快五十了,他儿子都已经大学毕业了。

前几年,第二任老伴也过世了,我想问问,他的房子我有没有权继承?这是一套房改房,写的是我老伴的名字,是结婚之前就有的,我打算以房养老。有人跟我说,我对他的儿子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所以这套房我是没有份的,是不是真的是这样?

律师团律师苏迪亚: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你丈夫去世后遗有一套房改房,因其没有留有遗嘱,因此应当由你和你的继子按各半份额继承。如果你打算以该房养老,则应支付该房一半的对价给你的继子。

至于你对你的继子是否尽到抚养义务,与你是否对你丈夫的财产享有继承权无关。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并无规定继父母应当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才能继承配偶的遗产。更何况你与丈夫结婚时,你的继子已经成年,客观上你们之间也无法形成抚养关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我国继承法中,再婚配偶之间相互继承并不存在婚前财产的概念。但考虑到继承房屋的来源,则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应当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另外,如果再婚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共同财产,则应当在继承前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确权分割后再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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