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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不是我家的 为啥要分摊维修资金?

惠州日报2017/07/05 09:0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小区地下车库消防设施被主管部门下令整改,要动用维修资金进行修护,租用车位的业主为何要承担分摊费用?日前,市区江北宏益公馆小区的业主群议论纷纷,大家对维修资金分摊的计算情况有意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也接到相关业主的反馈,表示会依法依规指导物业公司使用维修资金来进行维修。

业主:只是租用车库,不愿意分摊维修费

宏益公馆小区分为两期,有1000多户。前不久,小区地下停车库在公安消防部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老化,未能完好有效使用,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据业主介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计划动用业主的维修资金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6月初,小区物业公司就着手征求意见、计算分摊事宜。很快,物业公司公开了预算总价:298283.93元,并表示:“项目维修费用将从受益业主分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最终项目费用以施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我认为我不属于受益人,因为我没有买地下车库的车位,只是租用了一段时间,我不应该列在分摊之列。”小区业主方女士在物业征求是否动用维修资金、受益业主每家每户分摊多少的意见时,拒绝了签字。跟她一样困惑的周小姐说,她也是没有买地下车位,不过她愿意分摊,可为什么是受益业主全部参与分摊,惟独开发商不参与呢?

部门:租用人不是法定业主,却是受益人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根据住房维修资金的使用原则:谁受益、谁负担。宏益公馆小区(分二期开发建设)只有一个消防监控系统,对整个小区实施消防安全监控,其受益人是整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包括住宅、商铺、车库等相关业主。《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业主。因而,租用人不是法定的业主,却是现在的受益人。消防报警系统的维修费用由对应的全部受益业主承担。

在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平台上,记者看到,这一情况此前有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4日。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有的业主有意见,现在依然继续公示,上门征集意见也在持续,小区尚未向市房管局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报。针对该小区消防监控系统整改维修,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将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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