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按1.5%交纳契税 新购房用户如何交契税
广州日报2012/07/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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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办
市民邓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三水地税局出了新规,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后新购房用户按3%交纳契税,这规定与之前的“首套房用户按1.5%交纳契税”的规定有冲突,请问该新规合法吗?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回复:三水区地税局收纳的契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二、三条规定:房屋买卖行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第五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又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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