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批房地产营销人员正式挂牌上岗有法可依
房天下2011/03/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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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首批房地产营销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毕业典礼现场
3月25日下午,大连市首批房地产营销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毕业典礼暨持证上岗挂牌仪式在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举行,会议由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副秘书长孙晶主持,众多行业专家出席了此次盛会并发表讲话,他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英考试办公室副主任刘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房地产营销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单永红、、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赵轼,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杨、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靳宝成、大连市房地产学校校长裘晓林。《大连市房地产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出台,将从各个角度对持证上岗的营销人员做好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
房地产营销人员培训工作从2010年8月开始筹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房地产营销人员能力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授权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全面开展工作,旨在提高房地产营销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营销市场。在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的大力推动下,首期培训班于2010年11月19日正式开课,各房企踊跃报名,又陆续开设了多期班,截至目前,共有七期培训班的学员参加统一考试,467名学员顺利毕业。大会隆重表彰了学员代表,并为毕业生代表现场颁发毕业证。
根据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正如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从业资格证一样,房地产营销行业也将拥有自己的“准入证”。日益成熟的房地产市场需要专业化的职业人才,而客户理性化程度的提高也对房地产营销行为的行业诚信自律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道德修养、诚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批房地产营销人员的顺利毕业,标志着大连市房地产营销市场迈入新的阶段,并为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做出了表率。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大连房地产开发协会执行会长杨发表讲话
营销人员如何管理?持证上岗对购房者而言有何意义?在大会上,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执行会长杨解读了《大连市房地产营销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指出,持有《房地产营销人员双认证考试合格证书》并从业的营销人员,实行持证挂牌上岗服务制度,接受各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监察和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大连市消费者协会、媒体、社会各界和购房人监督。杨表示,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将在全行业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在短时间内让大连市所有营销人员都挂牌上岗,市开发协会和市消协还将不定期组织检查,这样一来,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诚信营销行为,就可以点对点对营销人员进行投诉,市房协和市消协就可以根据“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学员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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