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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再获新进展:已完成修改

中国广播网2017/05/08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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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备受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起草工作,又有新进展:目前已经完成修改,即将开始征求意见。《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今年即将收官的“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成果,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共享的入市制度。

“三块地”改革试点进入关键点

2015年,经人大授权,33个市县暂停实施部分法律法规,进行“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这项由人大授权开展的试点,被称为“三块地”改革试点。今年是“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收官之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此前曾表示,试点为《土地管理法》修法提供了很多经验。

姜大明:“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改革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且可推广的成果。根据法治与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我们在试点的过程中同步进行修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的成果。”

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

农村66.9亿亩集体土地的改革备受关注,因为当前土地管理制度具有鲜明的“二元化”特征,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入市交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必须先将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入市交易。姜大明说,以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姜大明:“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体现了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这样一个改革的要求。”

打破二元结构好处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说,打破二元结构,构建城乡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淡化计划和行政配置土地资源的色彩,将带来诸多的改变。

马庆斌:“简单来讲,实际上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就增加了,原来盖厂房或者进行商业开发,还需要改变土地的性质,手续比较多,程序也比较长,成本就提高了。现在同地同价同权以后,开发速度就提高了,手续和环节减少,制度成本就会大幅度降低,使用成本也会降低。”

可能增加个人集体土地

分析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改后,不仅可能会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还可能增加个人集体土地。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

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相对较低。以土地出让为例,1995年每公顷土地出让金纯为66.1万元,其中政府获得47.2万元,集体和农民获得18.9万元,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土地增值分配比例为2.5:1;到了2005年,这个比例扩大到9.7:1。

姜大明说,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改革经验。

姜大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还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的分配机制以及合理提高个人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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