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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管局:“首套房”证明只可用于契税减免

羊城晚报2008/12/25 10:08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自东莞房管局正式向市民提供“开具首次购房证明”业务以来,能否成功申请“首次购房”证明,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成了市民关心的热门问题。记者获悉,截至昨日,房管局已经免费开具2000多宗“首次购房证明”。

市民如果符合条件,并且资料准备充分,一般几就能申领到首套房证明。但市民们需注意了,还有一些情况是不能申领证明的。近日,记者还就市民在“首套房”申请过程遭遇到的很多实际问题采访了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首套房”证明市民有所误解

“首套房”证明的用处有哪些?能否用于银行贷款审核享受优惠?据了解,在申请过程中,有市民误以为这项证明也可用于购房贷款等用途。

事实上,“我们出具的首套房证明,只针对契税减免,仅限于买房人在缴纳契税时使用,至于银行发放贷款的审核,需要银行提供贷款人的资料来查询,再出具贷款人及家庭具体住房情况的证明。前者按个人来认定,后者是按家庭来认定,有可能出现‘契税减免,贷款却不优惠’的情况。”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介绍,对于二次置业的市民,需要开具“家庭具体住房情况”证明也可以到房管局开具。

针对有部分开发商先向购房者收取了购房契税1.5%,但还未将税款上缴财政局。房管局表示,10月22日,国家出台住房新政: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但当时东莞并没有出台相关细则让上述住房新政落地。

在此期间,东莞大多数楼盘都暂缓签约,等待细则出台.另有不少楼盘采取了“先收取契税1.5%,待细则出来再退”的办法。现在,契税还没上缴税务部门的,购房者可找开发商退还;已经上缴的,可凭证明到财政部门退税。


共有产权以个人名义查询

在实际当中,有些人以共有产权名义购买了房子,又在近期买了房,那是否可以申请首次购房证明?

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个首次购房证明以个人名义申请,以个人名义查询,只要输入个人信息,共有产权的其他人购房信息也会出现的。

证明只能到市房管局开具

据了解,本次首次购房证明只能由东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统一申请办理,各区镇将不分别认定首次购房。

据介绍,从去年开始,全东莞市区、镇区的购房信息都已经联网并集中到市房管局。如果可以分别认定的话,会造成一个家庭也可以有多次机会享受到首次购房的机会,这样的操作,意味着政策执行是相当放宽的,肯定是不可能的。契税减免由市财政退款,肯定要对政府、对市民负责。但是,在东莞市地区外购买信息就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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