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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土地出让金 举办听证才能打消疑虑

新快报2013/09/09 09:01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报载,地下车库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很大争议。据报道,省地产商会已上书广州市有关部门,指出该措施将导致地下空间被重复收费,并且易导致小业主群起反对,要求相关部门对地下空间征收土地出让金举办听证会进行充分论证。更有网友直接提出质疑:为什么当初允许未交纳地下出让金的车位出售并予办理产权证?为什么要按现在的楼面地价而不是当时的楼面地价比例追缴?今日的“打死狗讲价”是当年的疏忽还是谋略?

其实,地下空间开发和地面上搞开发是一样的,都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的。当初,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对地下空间没有征收土地出让金,显然是不对的;今天,将地下空间的开发视同地面上的空间开发一样,一并收取土地出让金也是应该的,就像当初在宅基地上开发的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房产证一样。

但凡事应该讲个理,当初计算楼面地价的时候,并没有计算地下空间开发,这说明当初的车库就不是完全产权!“当前的土地出让合同未对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作出专门约定,不代表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今天你要转让车库,自然就应该要在完全产权下转让,自然也应该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是个理,否则对现在要地的就不公平。

但是,在许多住宅小区,这种不完全产权的车位本来属于住宅的公共配套,现在经过售让,竟然变成了私人专有的物业,甚至业主还可以转让处理,这就造成小区配套车位的严重不足。此外,车库的专有物业的面积也并没有按要求交纳共有物业的物业管理费——这也不符合共有物业的管理费用按专有物业面积分摊的理。

至于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具体办法,也应该讲个理。这就是按什么标准来计算。如果说按今天的土地出让金价格来追缴,则明显有问题!我买车位的时候,楼面价格里的土地出让金在整个楼面价格里的比例,应该是车库车位土地出让金应该占的比例。如果今天转让车库的价格比当初买车库的价格有了上涨,其增值部分也应该按当年的投资比例分摊,政府现在只应该征收自己比例内的部分。所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应该是按土地出让当年的价格补交,然后再征收投资比例里属于政府的那一部分增值,而绝没有按现在土地出让金的水平来追缴的道理。

凡事都应该依理依法,这样关系到大多数市民切身利益的一项政策,理所当然应该要通过严格的价格听证程序。因此,提出补交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政策,在实施前,应举行听证会,获得大多数听证会参与者同意后方可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打消老百姓认为“政府想钱想疯了,采用‘打死狗讲价’的办法来从有车位的人身上抢钱”的疑虑。

在对地下空间开发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政策,由于追缴的费用就是给政府的,政府是直接利益获得人,必须严格依理依法,合情合理,做好充分的说明、解释,在得到大多数民众的理解后才实施。希望广州能够做得好、做得漂亮,做得让大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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