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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全面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3类人成救助对象

常州晚报2015/06/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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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三类人成为救助对象

社会捐赠资金可享受所得税优惠

 今年初,我市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让困难群众在罹患急危重病时,能得到及时救治和援助。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下一步,我市将在各辖区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为解决这部分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市组织设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明确三类救助对象:一是在市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的患者;二是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三是造成重大伤害的突发公共事件(需市政府认定)中需急救的患者。

来自云南的新市民黄斌是我市应急救助基金的受益人之一。今年3月9日,因一次意外伤害导致开放性颅脑外伤,黄斌被紧急从金坛转到市区一家医院。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重症监护室里面。急救时发生的欠费,已经由医院向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出申请补助。对此,黄斌十分感激。

记者了解到,包括黄斌在内,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我市8所委属医院已应急救治474人,产生费用565万元。

目前,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2015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该基金。社会捐助方面,我市鼓励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还将在各辖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全面建起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同时严格管好“救命钱”,避免出现基金“过度使用”和“不敢使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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