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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开业即遇拆迁 10万元装修费差点打水漂

中国江苏网2013/10/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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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25日讯 装修了一半的房屋,还未对外营业便被拆迁,房东拿到了近1000万元的安置费,自己钱没赚到租金还照付,投资的1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为此,武进人李某把房东张某告上了法庭。

2010年,为扩大生产规模,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李某租张某的房屋开店,租赁期限为3年。因所租房屋仅是一个空车间,故协议签订后,李某立即着手进行装修,花费了10多万元。岂知,房屋刚装修了一半,一纸拆迁公告让李某傻了眼。原来,因政府规划该地需要拆迁,李某租赁的房屋也在拆迁之列。2010年10月份,该房屋被拆迁完毕,张某拿到近1000万元拆迁款。而李某一心以为拆迁时房东张某会通知他,却没想直到房屋被拆完才经他人口中知晓。眼看装修了一半的房屋从未对外营业便被拆迁,钱没赚到租金还照付,投资的10多万元也打了水漂。为降低损失,李某去拆迁办要求赔付,拆迁办称拆迁款都已经给了房东,李某应向张某索要。但李某找到张某时,张某却称自己的拆迁款中不包括张某的装修损失,并称另外几个店面的租户都已经从拆迁办拿到拆迁补偿款,自己的1000万元都是净得的。双方协调了多次,该镇调解室多次调解未果。李某一气之下,向邹区法庭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其损失12万元。

根据协议内容,可明确张某的1000万元拆迁补偿款应包括李某的装修损失赔偿款。随后,法官联合多方力量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张某一次性补偿李某8万元,目前该款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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