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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细化政策陆续出台 公租房建设获免税政策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0/09/29 08:45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一系列细化“国十条”的楼市调控政策正陆续出台

(来源:经济参考报)继27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之后,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包括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数项税收优惠政策,力促公租房建设。

专家认为,《通知》是促进公租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出台。

“这是完善公租房制度的举措。免税即使是短期的,也有助于缓解公租房租金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租房的保障作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表示,在他看来,这是“实实在在的政策”。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一样,此次《通知》无疑也是细化“国十条”的一项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此轮调控的一条主线,通知的出台更大程度上是着眼于调整未来市场的供应模式与供应结构,是“更加具体也非常有含金量的措施”。

根据《通知》,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仅如此,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陈国强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支持引导企业更多投入公租房建设的政策意图,通过税收减免的手段可以降低成本、使企业获得比较实在的,也会吸引更多非国有企业参与到公租房建设中。

《通知》还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陈国强表示,运用税收优惠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公租房供应,有助于推进公租房建设的多元化进程,而随着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将有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改善供需矛盾。

杨志勇期望能看到更多的鼓励有效住房供给的政策出台“不仅仅是政策性住房供给,还要有商品房有效供给,从根本上改善住房供给短缺状况,才是抑制住房投机的最有力举措。”

陈国强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还会有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出台,而这些政策将更加具体和侧重可操作性。(王涛)


【相关阅读】业内人士称:新一波楼市调控大潮可能到来

(来源:北京晚报)北京四季度单月供地可能高于前三季度总和

9月26日,两部联手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尽管大部分为重申国10条内容,但在当前敏感时期,业内人士认为其意义非常,并预计可能引发新一波调控大潮。据悉,北京2010年居住用地计划供应面积为2500公顷,而截至9月26日,北京整体成交的居住用地面积仅约550公顷,计划完成率仅为22%。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虽然北京今年完成供地计划的压力比较大,但此次两部发布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完成今年居住用地供地计划的决心。如若北京按时按量完成供地计划,第四季度平均每月入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将达650公顷,单月供地高于北京前三季度供地总和。居住用地如此大规模地集中入市,将会对土地成交价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第四季度可能会出现单块土地面积很大,从而出现总价地王。但是超高楼面价的单价地王预计很难出现,这也会对当前房价有所平抑。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通知一定程度上表明宏观调控政策存在继续收紧的可能。张大伟预计,住房项目要求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将给楼市带来大量的土地供应。(记者 姚丽颖)


【相关阅读】楼市调控落实不力应问责

9月和10月,是楼市传统旺季,也是本轮调控的关键时期。近日,《人民日报》依托人民网,开展“2010年网上万人房价问卷大调查”,参与网友超过4.6万人。调查显示,九成多网友对现在房价不满意,认为房价非常高;超八成网友认为“新国十条”调控政策落实不力。(据《人民日报》9月27日)

八成网友认为房价调控不力,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房价依然过高,超过了普通人群的承受能力;房价未来走势不明,不少地区最近还出现了价量齐升的现象,不仅让观望一族忐忑不安,更让低收入者失望;房价在没有降低的同时,各地租房价格却大幅上涨,租房一族买房的希望被房租的现实一点一点吞噬,压力更大,等等。但这还只是现象,并不是根源,房价调控不力的根源还是在决策和执行层面落实。

房价调控的预期目标定位不清晰,是根本原因。这一轮房价调控的预期目标定位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一预期目标不仅没有回应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问题,而且让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把“稳定房价”或者“慢慢上涨”作为了目标,而且主要调控对象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大城市,导致一些开发商将房价上涨的主战场转移至中小城市,以中小城市房价的疯涨来支撑大城市的房价。

缺少坚决彻底的问责,导致“新国十条”调控政策难以落到实处。新的房贷政策实施之后,一直都有政策执行打折扣的消息,但鲜见明确的问责。对地方政府的责任,国土资源部在今年6月份曾经宣布:“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可是,现在九月又已经要完了,并没有看见哪位地方官员因为房价调控不力被问责,而且也没有看见导致房价过快上涨的“土地财政”制度有任何改变。没有货真价实的问责,“新国十条”就不能得到完全落实,房价调控就依然是“空调”。

此外,打击“投资性投机性需求”缺乏准星,也是房价调控效果不明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房价高企、还有数样调控政策悬在头上的今天,无论是投机性购房,还是投资性购房,都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我们把“投资性投机性需求”的主要对象放在了“炒房商”身上。其实,地方政府才是爆炒房价的受益者,这相当于给了“炒房商”一颗定心丸。因此,打击“投资性投机性需求”最有效的办法,除了信贷政策之外,还必须针对这些的受益群体制订相应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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