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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手续吓跑民工:至少办7个证等90天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4/01/02 07:26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来源:新华网)申请一套公租房有多难?答案是——至少需办7个证等待90天。日前,记者在广东佛山、东莞等地采访时发现,繁琐耗时的行政审批流程,令大量公租房的需求者只能望洋兴叹。

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实时的民调显示,民众对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评价不高,对保障房供应数量和公平分配,评价以不满居多。

需要的证件一堆漫长的等待至少三个月

“我只想租一套房,但申请手续太麻烦了。”王先东来自湖北荆门,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某物业公司做保安。日前他看到附近的公租房项目——海北广场开始入住,也动了心,想申请一套公租房,但咨询过后,繁琐的手续把他吓住了。

“需要各种证件一堆,除了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收入证明、劳动合同、财产证明等,最麻烦的是计生证。”王先东说,“我的一个老乡光为办计生证就回了两次老家,次说是村委会的证明没用,要去县里盖章。”

“就算各种证件齐全了,还得等至少90天。”王先东掰着指头说,审批程序要经过“三审三公示”:社区居委会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街道住建部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公示不少于10天;区住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人口、收入、车辆、财产等情况出具审核意见证明;区住建部门在收齐上述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公示不少于10天。

漫长的审批手续吓退了王先东,他最终选择租赁农民自建房,“农民房的租金每平方米10元,公租房是10.83元,虽然公租房的生活配套和治安相对好些,但农民房相对还便宜些,最重要的是手续更方便,随时可入住。”

记者了解到,像王先东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临时工,需要马上解决住房问题,根本无法等待漫长的审批时间,各种繁多的证件也让这类人群望而生畏。

外来工青睐农民自建房 公租房沦为“空租房”

记者发现,海北广场附近的农民自建房租赁市场十分红火,租金普遍在10元—15元每平方米之间。在租金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更多的外来工选择手续更简单的农民自建房,公租房沦为“空租房”。

“申请的人确实不多,大概250户。”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黄胜威介绍,海北广场一期共有640套保障性公租房,已经入住和成功申请的共210户,目前仅入住100户。

“审核时间确实过长,但我们只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来做。”黄胜威认为,“三审三公示”的流程有巨大的压缩空间,比如社区居委会与镇(街道)两级其实可以合二为一,做到信息共享,同步公示;而区一级要盖7个部门公章,时间长达35天,确有简化流程的必要。“此外,我们正计划调低租金,加强物业管理,以提高公租房的市场竞争力。”

“审核过严,主要是政府部门怕出问题;但手续过多,又迫使外来务工人员干脆去市场租房子。”佛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陈小勇坦言,要搞好公租房管理,首先必须有一批专职人员,但目前公租房的审核任务主要落在了社区居委会一级,而居委会又承担了繁重的日常工作,一般由两三人兼职,缺乏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造成了审核工作的拖沓和不专业。


 

保障房政策应向非户籍人口倾斜

记者从佛山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10月18日,佛山市已建公租房8450套,共分配5100套,空置率达近40%。

而东莞市的保障房小区雅园新村,空置率更是惊人。记者日前来到该小区,一名物业管理员告诉记者,雅园新村已建设完工的保障房达4852套,其中廉租房有600多套,2011年即开始入住,但截至目前仅160多户入住。据了解,东莞市的公租房管理办法至今还未出台,让苦等多年的市民不断失望。

此前广东省审计厅的报告显示,2012年广东有13个市本级、28个县(市、区)11464套保障性住房处于闲置状态。

“对于保障房空置现象要进行问责。”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当前保障房空置已成为一种普遍社会现象,很值得反思。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机械地理解中央的保障房政策,一味追求完成表面指标任务,而不去真正关心老百姓的需求,结果既造成资源浪费,又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广东是外来人口大省,今后保障房政策将更多地向非户籍人口倾斜。”广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刘耿辉说,“十一五”以来,广东已建60多万套保障房,今年将建13万套。“对于保障房空置现象,审计部门正进行相关统计,省住建厅将对存在的问题‘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整改。”


(来源:长沙晚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这一举措,释放出哪些新的讯息?带着这个问题,记者6日专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锋

1 有何意义? 避免房源闲置浪费

记者: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有什么意义?

张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在平行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是两种保障房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需要分别申请、分别排队,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够方便。

二是住房保障需求和供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如果廉租房或公租房房源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后仍有剩余,受限于两项制度准入门槛、保障标准不同,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浪费。

三是对于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后再申请新的公租房保障,给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 什么内容? 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

记者:并轨运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张锋:主要从4个方面推进:

一是统筹建设。从2014年起各地将廉租房建设计划(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统一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

二是统一受理。由各地整合原有的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统一轮候规则。各地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当然,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对已经建成的,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房对象,剩余房源才作为公租房安排使用。

四是完善租金定价机制。公租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3 标准怎样? 新建廉租房不超过50平方米

记者: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标准不完全相同,并轨后保障房建设标准如何确定?

张锋:按照有关规定,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记者:目前,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标准不同,并轨后如何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权益?

张锋:住房保障应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住房最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一是对并轨前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通知》已明确,已经建成的,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房保障对象。二是对并轨后公租房保障对象,地方要合理制定轮候规则,保障住房状况最差、住房困难持续时间更长、经济状况更差的家庭优先获得配租。

4 怎么定价? 以低于市场的标准收取租金

记者:为什么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收取及补贴方式不一样?

张锋: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租金,这样做可以保障其建设及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现金流有助于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同时地方政府或用工单位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支付负担。

而对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为简化操作,《通知》规定可以直接减免租金。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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