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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城被称"死城"引关注 上百栋楼漆黑一片

工人日报2014/02/03 01:00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生活设施不配套,老百姓买了房子住不了、卖不出。”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为解决辽宁新城建设“空城化”问题,赵长义开出药方:政府不能再批建新的楼盘,省市县(区)政府应与开发商联手补上生活设施配套短板。

据了解,随着房地产建设的不断升温,辽宁的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铁岭、锦州、丹东等市都建起一座座新城,这些新城少则几十栋楼,多则上百栋楼,然而,到了晚上一看,全城漆黑一片。铁岭新城被央视曝光,称其为一座“死城”;营口市鲅鱼圈被网友戏称为“鬼城”;锦州市随着临港经济区和世界园艺博览会建设,临近“世博园”数十栋楼拔地而起。记者“十一”“黄金周”到“世博园”游玩,之后在这座新城附近费了很大劲才找到一家开门营业的小饭店。女老板告诉记者,她在对面买了房子,又借钱开了这家饭店,但这些楼里根本没有住户,她的饭店平时几乎没有顾客。等“黄金周”结束,她就得关门歇业。

赵长义说,新城建设不仅仅只是住宅建设,还必须有相应的交通、商场、餐饮、医院、**等配套设施,才能满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需要。而之所以出现一座座“空城”,就是在新城批建过程中,缺乏认真的调研和科学的规划,多数新城建设只有住宅,没有配套设施。赵长义很动情地说,一名普通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很可能要拿出他一生的积蓄,有的可能还要借钱或贷款,可房子买到手后却住不了,想卖又卖不出,不仅给这些普通老百姓生活增加了负担,也浪费了国家资源。

赵长义就此开出药方:各级政府要将新城“空城化”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议程进行认真研究,对现有“新城”一座座进行调查、分析,各级政府要与开发商联手,对必要的生活设施缺的补齐,没有的重新进行设计和建设。宁可少修几条路,少搞几个“工程”,也要把这件事做好。这是老百姓的期盼,也可因此盘活大量资金,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绝不能再批建新的楼盘。

【深圳房价5年内还会上涨 三四线城市将现鬼城?】

十八届**全会后是否有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价未来是涨是跌?昨日,150家全球品牌房企和机构高层、业内知名人士、政府官员及经济界学者齐聚“2013全球华商(成都)地产论坛”,针对未来楼市价格的走向进行了激烈探讨。


 

问:何时会推进房产税?答:秦虹认为,在哪个城市开征房产税不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府的政策决策。技术上说,地级以上城市房产信息系统都很完善,都具备开征房产税的条件,何时推出政府有自己的考虑。

她认为,政府未来可能会在房地产的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做突破性改革,用金融、税收的手段调控是发展趋势。

温州试点农房交易“破冰”仅限县域内的“农对农”交易 专家称其为提供了一种思路

将激活数百亿农村“沉睡”资本

李敏是浙江本地人,在温州下辖的乐清长年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李敏说,由于可以参与买卖的群体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他一年到头碰到的也不过十几单,“数量很少,目前来看对整个房价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

其实在温州推出农民房交易政策前,乐清已经在2009年开始了农房县域内“农对农”交易试点。具有乐清本地农业户口的,购买当地农民房,只要此房有房产证,就给过户。

根据乐清当地房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9年3月起,乐清全境成交农房约4400余件,其中包含本村内农房交易,总面积有778303平方米。“至少从目前看起来,乐清的**效果还不错”,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文立忙着前期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去年底挂牌成立,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产权鉴定、政策咨询、组织交易等服务。

董文立表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房仅限于本村内交易,现在温州农房可以在县域内抵押贷款,非城镇户口人员可以在县域内参与农房处置。

外界认为,此举意味着农村人拥有的农房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不能变现的“沉睡”资本,今后可以“盘活”、“流转”,也将激活温州数以百亿计的农村“沉睡”资本,进入市场。从这一点上来说,温州的举动无疑是破冰之举。


 

解**:不越“红线”:能否购买按户籍分类

温州市相关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陈,无论改革如何进行,有一条红线他们是不会突破的。“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

记者从温州市农委获得一份《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温州农村产权交易的机构、范围、对象、监管、程序进行了规定,这在浙江省属首例。

值得关注的是,其对“农村房屋所有权怎么交易”的答复称,因为其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交易,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的农房交易是不能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触及规则边缘:“属于有益的尝试”

“国家相关部门至今还没有出台与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的文件,都是各地自己在投石问路。”负责温州农村产权试点运作的一名人士对记者说。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温州或者说乐清已经或正准备进行的尝试是完全合理的”,这名人士表示,尽管土地使用证变更成了买家名字,但是宅基地依然是归原来村子所有,“事实上没有违反《土地管理法》。”


 

获司法支持:肯定买卖合法性

无论坊间对温州正在进行的农房交易改革作何评价,当地司法系统表明了立场——支持!前不久,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文件,首次肯定农民房买卖的合法性,表示依法保护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法院以《合同法》为依据,认为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合同,就是成立的;只要合同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影响:希望成为的风向标

和外界的期待相比,温州当地主管部门却一直保持着低调,婉拒了记者的采访。“相关的交易还没有正式开始,现阶段我们还是少说一些。”温州市农业局一名官员如是说道。

其实,在温州之前,成都、武汉、重庆等地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农村产权交易改革的试点。重庆在今年3月出台文件,当地将在“三权”(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林权)抵押融资的基础上,新增两个区县开展农房交易试点。

2012年,重庆市形成了以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制度,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到位8000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突破300亿元。不过,这些地区的试验在当时并未引起如温州此次这般巨大的关注。

由于兼具农村改革试验区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两大身份,所以,温州的每一次改革举动都会引来的关注目光。而外界也希望温州的农村土地改革可以成为的风向标。


 

专家:还有更大的开拓空间

“温州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其他地方提供了一种土地改革的思路”,地产专家许仰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地只有流动才能发挥出其内在和衍生价值。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马庆斌也认为,温州这一做法的突破点在于实现了土地和金融两个要素的大循环,并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了要素的城乡自由流动。也有意见认为,农村土地市场还有更大的空间值得开拓。“比如,农房的交易只限定在农民之间,未来可否逐步拓宽?而人们关注农民房,更多的是因为看中房屋附带的宅基地价值”,

许仰东认为,如果有农民房真的具备很高的价值,一般不会轻易出手,“所以,目前来看只能说开了个好头,至于市场能否真正红火起来,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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