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Fang.com

土地增值税与购房人是否有关系?

常德房天下2017/07/30 08:5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秩序,调节土地增值而采取的一项税收调节措施。

该《细则》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附着物(也就是转让房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换句话说,就是个人所购买的房产如果只是作为居住使用,是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只有在转让、经营房产

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的土地增值收入后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里所说的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另外,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装让房地产的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

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土地增值税。

买房,上房天下!房天下责任编辑:黄小小(常德优惠购房QQ群:301698549)

相关搜索推荐

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首页>头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