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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布保障房建设清单 京或推保障房责任保险

房天下综合整理2012/01/15 09:52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沪公布今年保障房建设清单

计划新开工和筹措16.58万套包括经适房5.3万套、动迁房4.28万套、公租房4万套

上海公布今年保障房建设清单

新开工建设和筹措1100万平方米、16.58万套其中竣工9万套可供应11万套

(来源:早报)今年,上海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新开工建设和筹措1100万平方米、16.58万套,竣工9万套(户),以及可供应770万平方米、11万套。在昨日召开的“上海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全市

17个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年“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指标与具体目标任务。

16.58万套中,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5.3万套,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4.28万套,并建设和筹措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旧区改造完成2.5万户。

据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推进办常务副主任、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透露,市政府还同意在临港产业园区、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区以及临港主城区分别探索开展“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和定向供应的限价商品房工作。早报记者了解到,“先租后售”公共租赁住房模式,是指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对象出租;出租10年后,允许作为商品住房上市出售。

经适房门槛大幅放宽

据刘海生介绍,在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启动的背景下,今年,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将再次大幅放宽。各区县在去年第二批经适房配售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启动今年新标准的申请受理工作。

为确保动迁安置房今年开工4.28万套的目标,本市实际安排动迁安置房开工计划约700万平方米,具体安排为:宝山区、闵行区、浦东新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奉贤区、崇明县、金山区、闸北区、杨浦区、长宁区、普陀区等区县。

此外,全年安排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供应100万平方米、2万套。其中,市统筹建设公租房1.5万套,各区县建设筹措公租房2.5万套。今年全市公租房竣工和供应目标任务均为2万套。

在建设资金来源方面,今年将在延续去年机制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努力拓宽其他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长期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

此外,要坚决贯彻实施市政府《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暂行意见》。认真落实在新出让商品住宅项目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凡未配建或少配建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刘海生还透露,今年及下一阶段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方面,将抓紧落实包括市级财政补贴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并研究通过普通商品房 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等。

两配套公交枢纽今年启动

市建交委负责人表示,针对相关保障房基地住宅已陆续开始竣工交付情况,今年将进一步加快外围配套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13条道路年内按计划竣工,已开工、计划明年初完工的道路要力争提前竣工。

宝山顾村和闵行鲁汇两个公交枢纽年底前也要启动建设。对住宅交付使用时部分配套项目或部分路段还未建成的基地,区里应组织制订过渡方案,确保可以依靠现有道路或部分建成路段,以及临时性公交设施等满足入住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在备受关注的保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市建交委透露,本市目前有保障性住宅工程项目272个,在建面积2200多万平方米,全市已累计完成保障性住宅工程竣工阶段分户验收套数约1.8万套。近年来,共检查工程项目219个,对61家涉及违规的单位实施了 处罚,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受控。

本市将试点推行质量标准化,将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考核纳入各级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加强分户验收,建立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实施分户验收的制度。此外,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型住宅工程现场检查力度。实施关键岗位人员检查违规记分制,定期公布保障性住宅建设“黑名单”,实施年度企业诚信排名。

拟扩大公积金援建保障房试点 要达到进退自如

龙头房企业绩不降反增 房价未到位将坚持调控

保障房有望实行"封闭运营"将禁止自行买卖

“政策微调”选地产 “保障房加强”选上游


 

北京正研究推广保障房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

(来源:北京青年报)昨天,北京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金融局正与相关方面研究推广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和高层楼宇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目前

,北京正在大力进行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大,速度快。而保障房质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需要引进国际通行的工程风险管理手段。”据介绍,拟推出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主要针对保障房。目前,这一工作已完成课题研究,市住建委和金融局已选定几家保险公司联合进行后续方案设计。

据记者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叫“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通常是作为强制险存在的。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其投保人主要是建筑企业、开发商。建筑企业或开发商投保了该险种后,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件,将由保险公司在 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

据了解,2007年本市就开始了进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试点。当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首开、住总、建工、金隅嘉业4家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开发商签订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议。首批试点选择了常营经适房项目。

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推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将借鉴国外和北京试点的成功经验,结合北京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保险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参与工程风险管理,全程强化质量监控,使保障房的质量更有保障。

与此同时,市金融局也正在与消防等部门研究制定高层楼宇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相关办法。北京城区20层以上的高层楼宇十分集中,人口密度 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可想象。目前,国家对这一保险并没有立法上的强制规定,但国内已有一些城市在地方性法规中有所体现。

据悉,北京市金融局与消防局已就此险种达成共识,在方案制定后将积极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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