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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15:35
发布了头条文章:《房天下连续2年蝉联全球消费领导力峰会“杰出用户体验奖”》 #房地产# 房天下连续2年蝉联全球消费领导力峰会“杰出用户体验奖”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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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13:13
#房地产# 发布了头条文章:《5年纠纷未了,知名物业疑违规收400万元电费遭举报》 #物业# 5年纠纷未了,知名物业疑违规收400万元电费遭举报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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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13:59
#房地产# 发布了头条文章:《金隅大成物业被北京新方向中心业主投诉:多收电费、违规出租人防空间》 #公摊面积是否能取消# 金隅大成物业被北京新方向中心业主投诉:多收电费、违规出租人防空间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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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13:36
#成都楼市# 【四川泸州公积金新政:首套新建普通住房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四川泸州日前发布公积金新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本政策为阶段性支持举措,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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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10:47
#买房者说# 【两部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 #楼市杂谈#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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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12:43
#成都楼市# 7月13日上午第1场汇总结果: 天府新区93亩,成交楼面地价11600元/㎡,华润竞得。 锦江区109亩,成交楼面地价16800元/㎡,华发锦江统建竞得。 双流区48亩,成交楼面地价10400元/㎡,空港新城竞得。 武侯区32亩,成交楼面地价14100元/㎡,武侯资本竞得。 #买房者说#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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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10:12
#成都楼市# 热度3600万+!华润置地第二届销讲大赛圆满收官 网页链接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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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21:40
#成都楼市#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5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我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通知》明确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通知》优化住房交易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 此外,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买房者说#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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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18:29
#成都楼市# 坚持房住不炒!成都出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措施 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出台的优化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 第一,为贯彻落实中央“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精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适当调整预售规模,既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节奏,也有利于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尽快复工复产。 第二,为贯彻落实中央“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精神,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预售资金利用效率,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化解责任。 第三,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个做优做强”战略,支持人口有序纾解,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青白江区除外)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即,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第四,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买房者说# 全文 -

成都房小秘
2022-05-16 11:13
#成都楼市# 晋级名单 新鲜出炉|华润置地第二届销讲大赛“大区热播赛“即将火热来袭!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