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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合法性之辩:税收抑制房价可信还是可疑?

中新网2010/05/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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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一条有关房产税的消息迅速在房地产商中传播。据《华夏时报》报道,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否认将出台更严厉楼市调控政策,接受采访的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称“3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如上述消息属实,意味着眼下各界热议的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3年之内将无实施的可能。 中国董事长潘石屹23日即接到多位同行和同事的信息,被告知上述消息。

此前,针对上海可能很快推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政策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澄清,地方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也没有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解释权。种种迹象似乎显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或开征物业税短期内无望。

不过,潘石屹仍在“围脖”上表达了自己的谨慎,“犹如濒临淹死的人看到海面上漂来一块木头。但还是不要乐观,要做 坏的打算。”亦有观察人士质疑,国家发改委下属研究机构人士的言论能否代表发改委的态度。

房产税该不该扩大范围征收,如何征收,仍在不断引发笔墨之争。

房产税能否抑制飙升的房价

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能否有效抑制不断飙升的房价,一直为各方争议。即便在财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也分歧极大。

根据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 于经营性物业,对个人 非营业用房产 。眼下热议的“征收房产税”,实际含义为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目前免缴房产税的普通居民,纳入征税的范围。

赞成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财税专家认为,在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将增加 者的持有成本,能精准打击投机性购房,遏制肆无忌惮的投机行为,是有效抑制房价飙升的一柄利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是这一观点的代表性人物,他认为,眼下正是进行房产税改革的 时机。

持反对意见的专家认为,在房屋保有环节征的税,固然会影响持有成本,但将被转嫁给购房人,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房产税 都可以转嫁,不但不能抑制房价,相反还会导致房价更高,起到的作用是火上浇油。”日前出席搜狐经济学人论坛的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房产税对住房消费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对住房 或者住房投机,几乎没有任何调节作用。

包括刘尚希在内,出席21日搜狐经济学人论坛的多位财税专家,多反对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

税负由卖家转嫁给买家有一个重要前提,即楼市供不应求,价格上行。如价格下行,卖家即无法转嫁出去,增加持有成本。这也正是不少财税专家认为房产税可遏制房价飙升的理由之一。实际上,房产税能否有效遏制房价之辩,核心是各方专家对未来楼市供求关系的判断出现重大差异。

“如果房价已开始下行,出台房产税的意义还有多大?”刘尚希反驳说。出席同一论坛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则以股市印花税为例,证明税收手段无助于调控价格。


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夜半出台股票印花税新政,将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千分之一调整到千分之三,引发 者情绪恐慌,随后几日股市大跌。但过了一段时间,上证指数又开始 ,一口气涨到6124的历史高点。其后长达两年的熊市中,尽管下调印花税税率并改为单边征收,亦未改变跌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股市和楼市的价格背后有它自身的规律。通过税收干扰这个规律,短期内由于人们的心理和预期变化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中长期来看,价格调节作用并不明显。”朱青表示,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控楼市的价格,恐怕并非有效的手段。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 教授李炜光说,上世纪经济快速增长时期,日本和韩国均试图以开征房地产税等重税抑制楼市价格,韩国对第二套房征税税率甚至从9%至30%提高到50%以上,但仍未能控制住房价。“靠税收抑制房价,至少效果很可怀疑。”李炜光说。

合法性之辩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即便有些赞同扩大房产税的专家,出于技术考虑,也建议缓征。 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 雍君认为,开征房产税,必须具备一些基础条件,包括房屋产权确认,建立一个中立、客观、公正的房屋评估体系,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调整和完善等等。

“在这些基础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匆忙开征,极有可能把一个好税种给搞坏了。”雍君说。

此前有关房产税的争辩,多停留在能否有效调节楼市价格、技术可行性等问题上,似乎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开征房产税的程序合法性。

财税界有句老话,“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刘尚希认为,这句话应该颠倒过来,先有“用之于民”之需,然后有“取之于民”。“征税的程序要有正当性,目的也要有正当性,两者结合,税收才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刘尚希说。

出席论坛的学者刘军宁表示,西方或者历 是否有征收房产税的先例,并不构成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理由。“讨论房产税,首先应是征税程序的合法性,不经过正当的程序,任何征税的理由都不能成立。”刘军宁说。

无论是房产税还是尚在试点中的物业税,均属财产税。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黄凯平指出,财产税征税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对产权的确认,只有充分承认这个产权才能征税。

“现在的私人住房有没有充分的产权,这是能不能开征房产税的前提。如果不充分承认这个房子是我的,还向我征税,那是很荒唐的事情。”黄凯平说,政府征税,必须说明征税的目的、征收对象和范围、如何征等问题,必须取得民众的同意,并通过法律的方式,一条一条明晰下来。

独立财经评论员秋风表示,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或开征物业税,首先面临一个问题,即必须让老百姓相信,征收的这笔税直接用于老百姓身上,用于向老百姓提供公共品。

在刘军宁看来,如果不解决房产税征收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将带来大量难以预料的后果。“如程序不合法,强行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为逃避不良税收,人们可能会假离婚,导致‘假离婚潮’。”

刘军宁说,“这会摧毁中国社会的道德土壤,迫使人们在道德上作假。”此前有媒体报道,此轮楼市调控中,在一些地方出台的楼市新政刺激下,已开始出现“假离婚”的现象。

刘军宁表示,如决定征税的程序不合法,也会极大增加政府征税的成本。“这会导致更多的人,追问征税的合法性。”他说。


相关阅读:贾康:“房产税三年免谈”说法不实

在被问及税务部门是否将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时,贾康表示,“这是一种可能”

昨日,“(国家)发改委称三年内免谈房产税”的消息占据各大网络头条,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当日即对此表示:“三年不谈,那是研究人员说的,并不能代表官方。”

在被问及税务部门是否将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时,贾康表示,“这是一种可能”。

而针对“房产税”扩征的可能性,贾康巧妙地回答:“我只能拭目以待。”

近一时期,有关房产税的争论愈发激烈,作为这一税制的积极推动者,贾康利用昨日在清华大学演讲的机会,再次阐明了他的观点。“当前在制度上主要就是在住房保有环节缺少应该有的税制,这么多的调控政策,到现在为止,都还只是在交易环节,但其实 合理的经济手段就是在保有环节上的税收。但截至目前,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基本形态。”贾康说。

在贾康看来,这个税制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大宗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从侧面起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效果。

但征收房产税究竟是否能起到遏制房价的作用,贾康称,从美国等市场发达国家的推行情况来看,房价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都不能避免房价长期上涨的趋势,中国更是如此。“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我没有看到有任何可能,会在长期趋势上改变房价的上升。”在贾康看来,今后将有5亿多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房价的上涨恐怕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

他认为,搞市场经济,没有合理的税制,又是万万不能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税,那么无非是要让房价的表现加入那种更肆无忌惮炒作的 的特征。

对于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他认为,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特点是体现了政府十分鲜明的信号,即在各界普遍关心的房价上升的巨大压力之下,决策上需要有所动作,且这一次调控的力度是 的。“如果放眼中长期,整个房地产的领域需要有保障轨和市场轨作为一个统筹协调的发展方略。而关于房价,政府只要管好了保障性住房这样一个托底的事情,那么商品房的价格有多高都没有关系,因为它是市场自身可以解决的。现在是,政府往往看到了这个市场无疑对它增加税收有好处,但没有首先解决好提供出足够数量的托底的安居住宅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夹心层怎样能得到令他能够有尊严生活的可以长期租用的住房的问题。”贾康说。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针对楼市的调控新政除了各地要相继出台细则落实外,在国家部委甚至是国务院层面均不会有新的政策出台。即使是各地的细则内容,也不必盼着会超出预期。对于这种“近房地产政策要进入冷静期”的判断,贾康表示:“这都是一种观察,我觉得,更应该追求进入理性期。”

背景

某媒体日前援引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的表态,报道称:“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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