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成都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成都日报2015/07/29 07:59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全市 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点位撤除保留点位只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及牌证补换
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7月31日我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结束,从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再上牌,全市 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上牌点位撤除,仅保留 城区各交警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总计21个综合上牌点位,只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牌证补换工作。标准电动自行车 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二三圈层“电马儿”抓紧时间
还剩后3天
目前,我市二三圈层区(市)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至今年7月31日上牌截止日期还有3天时间,从2015年8月1日起,各区(市)县也将和 城区一样,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二三圈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顺延了1个月,到7月31日截止。”交警提醒,二三圈层的“电马儿”驾驶员要抓紧时间去上牌,从8月1日开始,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悬挂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需在本市 区域内行驶的,应当按照要求换领本市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后,方 道路行驶。
购买合标“电马儿”
41家202个型号可选择
交管部门提醒,在成都市以外地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我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整车质量≤55kg、高车速≤20km/h、前后轮 距≤1200mm、具备脚踏行驶能力等要求),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才予以办理登记上牌。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已公布目录产品41家202个型号(其中:本市企业26家,省外企业15家)的电动自行车。详细产品型号请登录质监局官方网站查询。本报记者 何良 摄影 杨永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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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马儿”加装遮阳伞 缴伞+罚款
本报讯 (记者 何良) 近天气炎热,不少“电马儿”驾驶员在车上加装了遮阳伞,这样一来是凉快了,但却违了法。昨天,成都交警在猛追湾街路口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进行了专门的整治,民警提醒,“电马儿”加装遮阳伞属于违法行为,将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同时遮阳伞也要被收缴。
昨天上午11点30分,天气炎热,一位小伙子骑着一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马儿”从双林路过来,刚好行驶到猛追湾街口,就被在此执勤的民警拦了下来。“小伙子,你知道加装遮阳伞是违法行为吗?”小伙子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他告诉民警,自己姓徐,是巴中人,几天前才来成都,从事室内装修的工作。遮阳伞是自己几天前花了60块钱加装的,“就是为了遮太阳,图凉快。”
民警详细地为小徐介绍了“电马儿”加装遮阳伞可能带来的危险,加装的遮阳伞刚好在人的面部位置,在行驶中很容易将行人刮伤,加装遮阳伞使“电马儿”的重心发生了改变,受力面积也增加了,对车辆稳定性造成很大破坏,在下雨刮风的天气,行驶在路上,很容易摔倒。在加装了遮阳伞后,伞的边缘会遮挡视线,在拐弯的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民警对小徐处以50元罚款,并现场收缴了遮阳伞。民警提醒,加装、改装、拼装非机动车都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发现后会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