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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流程以及所需条件

整理2015/07/29 14:37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国家购房补贴。以往的公积金提取方法门槛高,今年新政策的出台,放宽了提取要求,让每个公民都及时的享受到了这一项福利。

(1)、房屋类

1.申请人需要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2.申请人需要建造自住住房

3.申请人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4.申请人需要大幅度装修已有房屋

5.申请人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申请人需要支付房租

(2)、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人员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人员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注:死亡人员公积金提取需要由合法继承人或遗赠人办理;若有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应全体签订授权委托书。

二、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三、提取材料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契税完税证明原价+复印件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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