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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区配套校没有 数百业主集体维权

地产中国网2014/04/04 13:4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买房时被告知拥有配套设施(附属)的昌平区北街家园小区业主,在即将建成之际,突然得到消息称并不是该小区的配套设施。

3月31日上午,小区数百位业主自发到昌平区政府维权,希望以此得到附属是该小区的配套设施一说。

业主苦等8年失约

据北街家园二区业主杨先生称,北街家园小区共有8个区,开发商为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小区的名字曾先后为“嘉园”“北街家园”和“高教园区”。自2002年后,业主先后3期分批收房入住。

杨先生称,业主买房时,售楼处的宣传彩页和工作人员均称,与小区仅有一条马路之隔的附属属于北街家园的配套设施。小区的大部分业主均考虑到子女问题,才在这个小区购房安家。

业主入住期间曾被告知,附属将于2014年夏季时正式启用。其间,无论是工地建设扰民公告,还是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和小区公告栏上,都有关于是北街家园小区的配套设施的肯定信息。也因此,建设期间,仍不断有居民到北街家园购房。

直到今年3月份,收房业主在等待近8年后,仍然没有得到登记子女信息的通告。杨先生称,对此,业主们认为这是很不正常的。之后便有人先后咨询有关部门,“没想到,等了多年的配套被告知不是我们小区的配套设施了。”

在业主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北街家园小区路边的广告牌写有“幼儿园、、初中都是高教园区住宅的配套”字样等。


暂未确定尚待答复

昨天上午11点,昌平区政府官方微博就此事的回复中称,自2014年开始,不断有北街家园业主电话咨询子女问题,并有业主到区政府群访。对此,区教委正在协调建设方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新建校今年9月1日正常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调研各地区适龄儿童人数,多方协调,增加,以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能。

对于该是否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记者向昌平区教委发出采访函,但对方未作出明确答复。

然而记者以居民身份咨询昌平区教委时,一位工作人员称,“是不是小区配套设施现在没法定”,该工作人员称,要等市教委的有关文件下达后,同时区里根据适龄子女的实际情况,再行决定,“配套与否,不是开发商说了就能算数的。”截至记者发稿时,开发商未就此事作出明确答复。

宣传不符应属违约

对此,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称,上述案例中,如果业主有证据能够证明,所在小区有相应的配套,但在收房之后被告知不是他们的配套设施,应该属于开发商违约。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说明,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管是宣传彩页还是其他信息,如果告诉业主是配套的,那相关信息应当视为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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