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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徽日报2017/10/11 09:47

宣国土告〔2017〕12号经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 1709、171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1709号地块位于:薰化路与柏枧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出让面积51247平方米。

1710号地块位于:水阳江大道与梅溪路交叉口西南角。出让面积27695平方米。

本次公开出让的1709、1710号地块系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且完成清表后的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委托方负责勘验、迁移。

上述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按宗地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详见出让文本)。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执行,同时1709、1710号地块分别按建房开〔2017〕4号、建房开〔2017〕5号文件执行。

四、付款方式

1709号地块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分期付款不支付利息;1710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17年 10月 10日至 2017年10月30日,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1:00。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 (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7年11月7日16:00。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7年10月30日12:00前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 1709、1710号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 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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