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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津日报2017/08/17 09:15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高(挂)2017-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内,四至为:东至地界(塘沽环保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南至地界(胡北村集体土地)、西至地界(胡北村集体土地)、北至地界(塘沽环保和市容市政管理局),(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清地平。

该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出让土地面积20016.5平方米,容积率≤0.4,绿地率≥4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930万元。

其他要求: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须按照规定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7年9月18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6: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9月4日,自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自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20日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2)66286474

法律顾问: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

邱明洲律师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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