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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振文北路73-97号第三单元401室不动产

低于评估价30%一拍
11月16日 10:00开始
  • 38万

    起拍价

  • 54万

    评估价

  • 热度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75,300

  • 起拍价:

    ¥376,562

  • 加价幅度:

    ¥5,000

  • 单价:

    2852元/㎡

  • 折价率:

    7折

  • 面积:

    132.02㎡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无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6网382询价)

    2026年10月13日

    (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

    拍品名称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振文北路73-97号第三单元401室不动产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书:(2026)浙0303执3899号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苍南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拍品所有人

    刘某某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已腾空

    钥匙

    有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本标的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查封。

    房屋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 《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一、拍卖对象:

    (一)房屋权证情况

    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振文北路73-97号第三单元4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1616号,建筑面积:132.02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登记日期:2019年03月28日。

    (二)土地权证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17.1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出让终止日期:2074年08月12日。

    注意事项:1、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了解。2、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

    二、特别说明:(一)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缴纳被执行人需缴纳的税费,成交后一个月内凭相关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申请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二)现场图片或视频向买受人所展示的现场状况仅供参考,具体以本案在拍卖成交后,房产移交时的状况为准。(三)房屋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四)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转移等风险。

    三、本拍卖标的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6)浙0303民初2394号。

    裁判文书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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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分

    折价率7折

    房屋价值8.0分

    • 市场价值
      8.5
    • 交易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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