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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南阳镇渔阳路457号房产

低于评估价20%一拍
07月16日 10:00开始
  • 35

    起拍价

  • 44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70,200

  • 起拍价:

    ¥351,000

  • 加价幅度:

    ¥3,000

  • 单价:

    1300元/㎡

  • 折价率:

    8折

  • 面积:

    270㎡

  • 装修:

    不详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渔阳路457号房产
    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闽0924执411号
    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寿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399号
    标的所有人张某某、韦某某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5月25日
    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土地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不详,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经营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寿宁县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宁县支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270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60平方米
    建成年份/
    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拍卖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及其他设施)
    房屋户型系自建房,1层为2厅1卫,2、3、4层均为2室1卫,5层为1室1阳台(初步调查得出,具体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房屋楼层所在楼1-4.5层,总楼层1-4.5层,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周边配套买受人须实地确认
    其他介绍尚未腾空,腾退交付需要一定时间,预计为成交过户后3个月内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38712.62
    费用总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并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当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法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
    税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1、买方税费
    契税:
    印花税:
    交易费:
    测绘费: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2、卖方税费
    印花税:
    交易费: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显示全部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7.5

    折价率8折

    房屋价值7.5

    • 市场价值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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