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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C区10幢105

低于评估价28%二拍
02月05日 10:00开始
  • 45

    起拍价

  • 62

    评估价

拍卖信息

  • 保证金:

    ¥50,000

  • 起拍价:

    ¥447,452

  • 加价幅度:

    ¥1,000

  • 单价:

    4896元/㎡

  • 折价率:

    7.2折

  • 面积:

    91.39㎡

  • 拍卖方式:

    升价拍

  • 优先购买权人:

  • 延时周期:

    暂无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5)皖0123执恢622

    拍品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C区10幢105

    权证情况

    1、(2025)皖0123执恢622号执行裁定书

    2、不动产证书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67641号

    拍品所有人

    *德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已查封、抵押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C区10幢105;房产建筑面积:91.39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1/6;规划用途:住宅宗地性质:划拨;登记时间:2017-04-10。标的物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166号包河花园C区10幢105;有10013092352等路公交,交通岀行便捷周围有合肥实验学校(包河花园校区)合肥市包河苑小学、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徽商银行、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家福超市加侨国际广场、骆岗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公建配套较为齐全。

    2、标的物四至:西北京路繁华大道

    3、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距合肥南4.2公里。

    4、特殊说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均由买受人缴纳)

    5、辅助咨询电话:陈经理152569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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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工具

    市场价值8.5

    折价率7.2折

    房屋价值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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